三百四十三名大臣签字画押,作为正式文书。
虽然朝廷同意废除天子李侗,但这只是朝廷提案,不是正式决议,提案必须由摄政王批准后才能成为正式决议,然后由太后颁布诏书,废除天子李侗。
至于由谁来继承大统,虽然大家都想到了摄政王李邺,但并不代表其他李氏宗室没有机会,关键还是看支持的情况。
政事堂内,除了刘晏不在外,其他八名政事堂成员正在商议推举新天子的方案。
大家只是在制定标准,并不是推荐谁来继任大统,所以任何人都不提,也不提交摄政王。
这就是韦见素的精明老辣之处,他用公开且合理合法方式帮助李邺上位,使李邺的上位完全符合道统,将来不管任何史书都无法否认他登基的合法性。
八位相国和辅相逐一补充,渐渐达成了共识,一共制定了五条原则。
第一条原则,李氏宗族原则,所有新帝候选者必须在宗室族谱中有记录,并不是所有皇族都能在宗族中有记名。
比如李林甫的子孙虽然都是长平郡王李叔良的后人,勉强可以称为皇族,但只有李林甫、李岱和李邺三人记入了宗族名谱,其他都没有。
这种情况有很多,实际上只有唐高祖李渊的后人才记入宗族名谱,而李林甫、李岱和李邺三人是特别列入。
第二条原则,推荐原则,所有大唐七品以上官员都有推荐权,不仅是文官,也包括武将、虚官和有爵位的贵族等等,每个人都有一张推荐票。
所以候选人至少要得到三十张推荐票以上,才有资格成为新天子候选人。
第三条原则,实名制原则,所有参与者都要求实名,每个推荐者都必须有据可查。
第四条原则,公开公平原则,这次新天子推选过程全部公开,由政事堂审核资格,公开唱票记票,以保证公平。
第五条原则,成年原则,每个新天子候选人都必须年满十八岁,十八岁以下的宗室不准参加候选。
五条原则确定下来,韦见素前去拜见摄政王王妃,请她批准五条原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