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川家的客厅里,沉默了许久的林梦莹突然开口对着徐川说道:“有个事我早就想问你了,你特地让我在回应的视频里说那个《创造101》,是打算卖创意吗?”
徐川闻言先是看了林梦莹一眼,随后点了点头道:“有这个意思。”
“那你可能要失望了,人家不会找你买的,最大的可能是直接抄。”林梦莹想了一下之后,觉得还是有必要提醒一下徐川。
“我知道。”
“知道你还让我提?”
“你提不提的都会让人看到,我都已经写到小说里去了。”徐川无所谓的说道。
综艺这个东西发展是有很强的市场逻辑性的,自己那些创意不提出来,到了一定的时间,迟早会被市场给卷出差不多的来。
“要是真的有人抄了你的创意你怎么办?”林梦莹闻言好奇的问道。
面对林梦莹这个问题,徐川没有任何犹豫的说道:“抄了就抄了呗。”
“听你这话,你是摆明了等着别人来抄啊。”林梦莹突然get到了徐川的想法。
“也有这个意思。”徐点了点头。
“为什么,你既然脑子里有创意,你为什么不等你以后火了,有资源了再拿出来寻求合作呢?”林梦莹不解道。
“我创意不少,不差这两个,再说,卖创意值几个钱,我的创意要是被抄了,我用这个噱头操作出来的东西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人在做原始积累的时候不能什么都想要,有舍才有得。”徐川笑着说道。
聊起自己的选择来,徐川的说话的语气就要坚定得多。
创意这东西值不值钱完全得看自己的实际情况。
综艺也好、影视剧也罢,和写一首歌甚至写一本书都是有很大区别的。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换而言之,徐川的创意就好比是建房子的时候用到的设计图,在建房过程中有建筑工人的参与,最后还有各个品牌的软装进场。
所有人都是这栋房子的建设者,工人可以指着这个房子说,这个砖是我砌的,品牌可以说他家的沙发是我卖的,这叫署名权。
但房子归根到底是业主的,到了最后人家要租要卖跟其他人无关,这叫版权。
徐川一个刚出茅庐的“设计师”,业主跟你签个合同给你点设计费就得了,你还想去分业主产权?
而且,这还是徐川真的是一个“设计师”的前提下,他现在写在小说里的成片内容连完整的设计图都算不上,顶多是告诉别人有一个这么建房子的想法,算“草图”。
“草图”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就跟写小说的点子和思路是不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