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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从迪亚大楼出来,沿着街道漫无目的地走着。迪亚被人夺走要说蓝天一点也不在乎那肯定是骗人的。
虽然蓝天自己对企业管理与经营并不感兴趣,但是迪亚毕竟是父亲蓝成风一生奋斗的所在,毕生的心血。如今故人已去,如果能好好守住这份产业也是一个不错的念想不是?
也不知走了多久,蓝天在一家名叫“月光”的酒吧门前停了下来,推门走了进去。
蓝天也是个标准意义上的富二代,但平时却和其他的富二代不同很少出入酒吧迪厅这种场所。
他总觉得酒吧和迪厅这种地方是阴暗和淫靡的聚集地,到处充满着黑暗肮脏的交易。
这次蓝天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会走进这家名叫“月光”的酒吧,或许只是被那个略带梦幻色彩的名字所吸引的缘故吧。
走到靠近门口的一个位置坐下,对着吧台内的服务员说道:“bloodymary。”
“bloodymary”源于一个古老的吸血鬼传说。在17世纪初,伊丽莎白伯爵夫人因迷信巫术用少女的鲜血可以永葆青春,在匈牙利一座城堡内残害了600多名女孩。在人们发现后将其监禁在自己的房间里并最终老死。
“bloodymary”――“血色玛丽”在西方是一个十分流行的词汇。这种鸡尾酒由伏特加,番茄汁,柠檬片,芹菜根混合而制成,鲜红的番茄汁看起来很像鲜血,故以此命名。在美国禁酒期间,这种鸡尾酒在地下酒吧非常受到欢迎,被称为“喝不醉的番茄汁”。
蓝天虽然对酒吧迪厅这种地方不感冒,但却很钟情于鸡尾酒,特别是对这款“bloodymary”更是情有独钟。
入口是番茄汁略带甜味的酸,其后是西芹盐那丝淡淡的咸味以及安哥拉苦精那带着一丝特有芬香的苦味,最后是辣椒水伴着伏特加对喉咙的刺激。
蓝天之所以会喜欢上这种鸡尾酒,因为他总觉得一杯酒中包含着酸甜苦辣咸五种人生的味道。
很快一杯调制好的“bloodymary”送到了蓝天的身前,杯中鲜红的酒液在酒吧灯光的照射下反射出炫目的色彩。
蓝天端起酒杯轻轻地晃了晃,喝了一口,让这种特制的混合酒液在舌腔间缓缓地滚动,细细地品味着酒中的酸甜苦辣咸。
“蓝天?”一个声音出现在蓝天的背后。
听到身后的声音,蓝天转过身看着背后的来人,说道:“陈枫?”
“嘿,没想到真是你这个家伙。”来人正是交大篮球队的队长陈枫,昔日球场上的对手,现在应该算是朋友了吧。
陈枫走过去坐在蓝天的旁边,向吧台内服务员要了一杯教父,说道:“你怎么会在这儿?”
蓝天举了举手中的酒杯说道:“来酒吧当然是喝酒的,还能来干嘛。”
那边的陈枫就像是发现了新大陆,说道:“传闻复旦的篮球队长蓝天平时不喝酒,不抽烟,不蹦迪,不搞***。你说我要是把你今天在这里喝酒的事拍成照片,明早发到你们学校的bbs上,估计你小子就成当红偶像了。”
蓝天微微一笑道:“你不用拍照片,我就已经是偶像了。”
“哈哈”陈枫听完哈哈一笑,说道:“你小子还真是自恋啊。”
“那不叫自恋,那叫自信。我去学校转一圈,屁股后面跟着跑的美女还不是一大堆。”蓝天撇了撇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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