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仗着厨艺想摆个小吃摊,可是得到镇上去,距离远还得交保护费,人家看她长得好看,还毛手毛脚的想揩油,乔夏被气得不行,摆了两天就撂挑子了。
要不回村里种地?可是她不怎么会,而且种地的时间成本太长,等她能卖粮食了,估计郎熙都饿死了。
还是养些家禽?这个倒是可行,可没想到郎熙和狼群呆的时间长了,身上似乎有什么只有动物感觉得到的东西,反正家禽一见他就腿软,根本养不了。
至于其他小本生意,乔夏合计来合计去都觉得不太合适。
毕竟她主要目的不是赚钱,不想浪费太多心力在上面,她只是想赚钱给郎熙买肉吃,更多的时间还是得和他待一起,好教他学习东西。
就在乔夏愁得都快掉头发的时候,有一天中午,郎熙扛着一头野猪回来了。
他将几百斤重的庞然大物往地上一扔,意简言赅:“吃这个。”
他的身后,跟了一串看新鲜的村民。
乔夏眼前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