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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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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本章免费)

    大明万历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夜晚,注定有很多人一夜无眠。这一日,张居正父亲去世的消息传到京师,京师的气压陡然降低。在历次政治暴风雨中幸存下来的官员们,敏锐的感觉到了异样的气氛,有人人感觉到了危险,而另外一些人感觉到了机会。

    张居正一身素服,端坐在偏厅,他看上去和平日一样从容镇定。因为熬夜,脸上有些疲倦之色,但是首相的威仪仍在,即使是家居素服。

    父亲的灵堂已经布置好了,长子敬修也已经在接到消息后立马赶回江陵了。

    可是他决断不下。刚才太后和皇帝陛下的特使已经来过了,降谕宣慰,并赏赐钱钞物品。至于父亲的后事,鉴于自己的地方,封赏褒奖,风光大葬,自然是少不了的。可是接下来就有个大问题了。

    明代内外官吏人等有丁忧的制度,在遇到承重祖父母,亲父母底丧事,自闻丧日起,不计闰,守制二十七月,期满起复。英宗正统七年令,“凡官吏匿丧者,俱发原籍为民”;十二年令,“内外大小官员丁忧者,不许保奏夺情起复”。“丁忧”指亲丧二十七个月中,必须解职的事;期满而后,照旧做官,称为“起复”。

    以重孝道的儒家治国,讲究礼仪天下,为人子者当守三年孝。在宗法社会里面,政治就是教化,官吏就是师长;主持教化的师长,在教忠、教孝的社会里,自己先行履行对于亡父、亡母的义务,不能不算是一种合理的行为。

    张居正身为百官之首,当朝首相,自当为天下表率。现在父亲去世,就该立即上书要求回乡丁忧守孝!

    但是,“我如今能回去么?”张居正问自己。

    三年的时间,够长的了,足以改变很多事情。为官多年的张居正深知其中的厉害,自己一走,皇帝年幼,朝中没有能继承自己事业的人,反对势力必然兴起。如此一来,不但之前的改革毁于一旦,数十年心血付之东流,而且恐怕就是身家性命也难保吧。前朝夏言,严嵩,徐阶,高拱就是明显的例子。

    当然也可以不回家“丁忧”的例子。在二十七个月中,由皇上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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