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朱元璋并不绝望,张异今天看不到,不代表以后看不到。
他将张异留在身边,不就是为了这种可能?
“铅笔!”
再看这支笔,朱元璋心中的想法就不一样了,他本来觉得这种笔只是有趣,别出心裁,但并没有多好。
事实上张异也明白这个道理,如今这个时代,知识的垄断权掌握在“士子”这个阶层,铅笔这种工具笔其实并没有太多用武之地。
士子们看不上,用得上的人很多都不识字。
张异不过是自己做出来自己画图而已,硬笔确实有硬笔的方便之处,但不适合这个时代。
“我用过这种笔,有些别扭,不过如果习惯之后,书写速度会快上不少!”
“张异,这笔的制作方子,我可以跟你买下来,我负责将这些笔销售出去如何?”
朱元璋的提议,张异自然不会不同意。
他现在缺钱,将这个房子卖给黄和,还能得到一笔钱。
张异找来纸笔,将方子写下来,关于如何压缩笔芯的方法,张异也毫不保留。
朱元璋很满意张异的上道,说:
“回头我让老大将银子给你送过去,若我生意做得不错,你每年也有分红!
你看,五百两如何?”
铅笔的制作方法并不算太重要,但老朱想要从张异这里开一个先例,这个先例是能保证张异从天书中每看到新的技术,都可以贡献出来。
如果这次寒了张异的心,以这小兔崽子的性子,肯定不会再随意显摆。
张异大喜,五百两银子在明初算不少了,铅笔制作的技术对于他来说也不算什么了不得的东西,能卖银子最好。
而且这位黄叔叔门路多,自己身为道士的身份将手中的技术变现而已不方便,此时正好。
张异写完配方,也收了管家送来的银子,
这顿饭算是吃到尾声,他见老朱收起方子,顺口一问。
“叔叔是准备将东西销往何处?”
老朱故作神秘:
“你忘了,我来京城最开始走的是谁家的路子?”
常遇春?
张异若有所思,看来朱元璋是想把铅笔往军方这边卖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