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七年,九月初九的朝阳,对洛曦而言,是她一生中最难忘的。此后,在她短暂的人生中她却再也见不到如此美丽的朝阳了。
那一天,她从梦中醒来,依旧是惯常的起身,洗漱,吃早点,而后练舞。
那时的她不过芳龄十五,却已凭她优美的舞姿与倾城的容貌成为了天下第一美女。
可是,即便是冠以绝代美人的殊荣,她依旧不快乐。她很少笑,因为她不知道这个世间有什么东西值得她一展笑颜的。
她自小便在品芳阁长大,她不知道她的父母是谁,也不知道她从何处来,自她有记忆开始,她便在这红尘中沦落了。
可是那一天,她却发自内心的微笑了,印着朝阳的光,绚烂了天地,温暖了那个人的心。
是的,那个人,那个名叫路文华的白衣男子,那个,她一生忘不掉的人。
那一天早晨,依旧是如前几日般下着蒙蒙细雨,洛曦立在雨幕中,翩翩起舞。她喜欢在雨中舞蹈,因为那样她能听到自然的声音,与天地同在。
当她旋了个身,站定时,太阳突然从天际升起,她抬起手,掩下太阳刺眼的流光,正是那时,她的眉目对上了那个高站在墙头,笼罩在阳光里放荡不羁的男子。
他甩着手里的酒坛,大笑着说,好!
不是好美的人,不是好美的舞,而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好!
只一字,便让听惯了各种谄媚话的洛曦为之动容。她笑了,面对着朝阳,展颜轻笑,绝代倾城。
他倒映着她笑颜的瞳孔里,没有垂涎,只有赞赏。
那时他们还年少,他还不懂情,她还不懂爱。
那时的他初出江湖,放荡不羁,不喜甜言蜜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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