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多大代价,用什么样的手段,一定要把他给我干掉……记住,我不要活的,但死要见尸,谁能带回他的脑袋,二军和大皮的地盘就交给谁管!现在,你们先出去等着吧!”
二军和大皮的地盘,一个在老城墙,是整个南城“小豌豆”的集散地,一个是南城最繁华的新华路,都是油水最丰厚的地方,也是魏华手中资金来源最多的赚钱机器。
这两个地方,按道理一直是魏华留给心腹看管的,但现在却被他当作悬赏散了出去,可见他的决心之大。坐在下首的各个头目,面面相觑一会儿,终于还是却不过老大的威严,缓缓点头答应下来,便纷纷出门而去。
等人都走了,客厅侧后的楼梯响起脚步声,两个穿着白色休闲装的年轻人,笑嘻嘻地走下来,边走边轻轻鼓掌,“魏老大,华哥,看来你这次的麻烦真的不小,手下的士气都不太高呢!看他们样子,如果不是深知魏老大心狠手辣,翻脸无情,恐怕他们早就逃跑了。”
“让两位见笑了。”魏华嘴角抽搐一下,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所以还要倚仗两位啊,这次向贵帮寻求合作,整个黄涂县城所有大哥,都在斥骂我魏华欺软怕硬,投靠外地人做摇尾巴狗,我牺牲了这么大脸面,还希望两位能够尽全力帮我解决这个难题。”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身为一方老大,魏华能说出这番话来,也实在是放下了尊严。那两个年轻人知道不能逼迫太甚,便收起嬉笑的表情,点头道:“那是当然,既然大家要合作,你拿出了诚意,我们当然也会给你更大的诚意,有我们兄弟俩在,你尽管放心,只要不是手拿机枪大炮,你那个敌人就算再厉害,我们要杀也只是分分钟的事。”
说罢,两人探手在背后一抽,从衣服中抽出两柄苗刀,长长的刀身在电灯下反射着幽蓝光泽。那光泽看起来似乎晦暗,如蒙尘之珠,但魏华定睛看去,只是一眼,就觉得双目一疼,好象被强光刺到一样,连忙移开视线。
“这是什么刀,太奇怪了,不但刀光刺眼,我感觉到,那刀也很危险……对,不是人危险,而是刀很危险,太奇怪了!”在双目刺疼的瞬间,一股面临凶猛野兽般的危险感觉,袭上魏华心头,即使他及时移开视线,依然觉得心中砰砰乱跳。
所幸,两个年轻人只是抽出刀炫耀一下,马上便收了回去,那股危险感觉,也在刀入鞘之后消失。
纳闷不已的魏华,却不敢多问,这两个年轻人所在帮会,便是北城那边最近闹的沸沸扬扬的外地帮会,像他们俩一样的拿着苗刀的刀手,那个外地帮会还有四个,北城和他魏华实力最相近的马大帅,就被这群年轻刀手,在三十多个小弟的保护下,被砍成重伤。
这样强大的个人武力,令他非常忌惮,或者说,害怕。
毕竟,任何一人,当面对能随手夺去自己性命的人时,都会不自觉的产生畏惧感,这是天性与本能。
如果不是这次他要面对的那个高中生,实在强的匪夷所思,他没把握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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