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小女孩,你们看到了吗?”
另外几个青年顿时扭头看向瘦高个,其中一人皱眉道:“抢钱还好,杀人也无所谓,找个地方扔了,没人能因为两具外乡人的尸体找上门来。可是贩卖人口,我们没渠道,太引人注目了,不是个好买卖。”
此话一出,众人皆认同,唯有一个更年长些的男人,和瘦高个对视一眼,露出意味不明的笑容,打个哈哈道:“行吧,反正到时候再说。”
这时候,另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小孩,两眼冒着光从巷子口跑了进来,嘴里惊呼道:“我的天!我从没见过那么好看的马!我打赌,那匹马至少值500美元!”
众人一听,面面相觑,随后哄堂大笑,嘲笑这个孩子没见识。
“500美元?你知道那是多大一笔数么?都够你在西街旁边买一套房了!”
“再好的马能有多贵?我可是在马厩工作过,见过最贵的种马也才150美元,那可是拿过奖的赛马,500美元?你可真敢狮子大张口。”
见众人只是嘲笑自己,看起来不过七八岁的小孩子顿时生气起来,却又不敢反骂,脸憋得通红,最后只能狠狠道:“反正那样的马,我从没见过,要是我的,给我一百匹路上的马我都不换!”
其他青少年也被勾起了兴趣,便勾肩搭背的往巷子外凑去。
一露头,根本不需要指引,整条街的目光都在那匹黑马上。
高大俊美,仿佛是钢铁浇筑而成铜像,每一次跨步,身上的肌肉起伏,都仿佛黑夜中反射着月光的海面般波涛起伏。
同时,人群中那黑人小子立刻低声惊呼道:“是那个带着粉头发女儿的男人!”
众人这才把视线移到马匹身上的人影,果然在骑手身后,有个粉色头发的小姑娘正悠哉的晃着脚丫,抱着她的父亲,十分开心惬意的模样。
看到他们这两人一马,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样子,红发雀斑少年冷笑道:“真够招摇的,他们难道以为安尼斯城是什么度假胜地么?”
“我打赌,他们活不过两周。”
“两周?我赌三天!”
“三天?”人群中的瘦高个,尖着嗓子道:“我们今天不下手,明天他们不死也一穷二白了!”
“说得对。”
人群中年龄最大的男人,满脸胡子拉碴,看着马匹和坐在马匹上的粉发少女,双眸当中的贪婪仿佛要溢出来。
他咧开嘴,露出满口的黄牙,笑道:“就算这人身上没什么贵重物品……那匹马绝对也能卖个300美元。”
说到这里,他却叹息一声,摇摇头道:“只可惜,这匹马已经漏过面了,我们只能找黑市出手,价格至少要被打下来一半。”
“那平均每个人也至少有15美元了!”最开始报信的小孩子,同样露出了激动的神情:“够我们不干活,吃好久的饭了!”
听到这话,众人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有的人就仿佛看到即将收获的麦子,有种丰收的喜悦。有的人则是在嘲笑对方,竟然以为自己能和其他人平分。
但无论如何,他们也是个相互扶持的小团体,维持着表面上的嬉闹。
最终,在熙熙攘攘中,这些浑身灰尘的少年群体,三三两两隐没在了巷口,回到了这座城市的阴暗面当中。
————
张自成严格来说,已经不是普通人了。
至少他在灵能的应用层面,也已经跨越了入门的门槛。
如果是现实中,有人恶意针对自己,那么张自成的灵能绝对是会有反应的。
只可惜……商量着对付他的,不过是一群低维人,一些小小的黑市走私贩子,一些在城市里打探情报的荒野匪徒,一些半大小子恶少年。
这些家伙,真要能触动张自成的灵能,那他每天出门散个步,风一吹,灵能警示就要响八百次。
因此,张自成对这些事情确实一无所知。
但他还是有常识的,明白胯下的宝马和身后的蒂露露,在这个蛮荒年代,都是绝对勾人的存在。
只不过对自己这个来游玩的人而言,这就相当于钓鱼。
张自成其实说到底,还是一个比较内向的人,主动找别人麻烦,总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打算通过勾引别人来找自己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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