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生长在马背上,可以在马背上过一生,练就一身不错的骑射之术。
只是在战场上光有一身了得的本领并不见得就能取胜,还要有精良的装备,这却是大宛人最缺少的。
先说大宛的弓,比起秦军手里的硬弓来说,那就差得太远了,其射程和穿透力远远不如,谁叫大宛没有先进的文明,发达的科技呢?
再说大宛的盔甲,他们只有一点皮甲,其防护能力自然是差得远了,遇到秦军的劲矢,要不被射伤都不成。更别说,秦军的盔甲虽然不是精铁盔甲,是青铜盔甲,但是,秦国制造的青铜盔甲其防护能力不比铁甲差。以大宛那力道有限的弓射出的箭,哪里能够穿透秦军的盔甲,自然是不可能给秦军造成可观的杀伤。
“这……”大宛君臣看在眼里,个个瞪圆了眼睛,眼珠子差点掉下来。
要不是他们亲眼看见,打死也不会相信这是真的。骑射之道,是大宛赖以强大的看家本领,竟然远远不如秦军,这事太难以置信了,他们宁愿相信老母猪上树,也不相信这是真的。
“冲上去!砍杀可恶可恨的中原人!”大宛王心想既然弓箭不如秦军,那么仗着大宛军队人多势众,只要冲上去,就能给秦军巨大的杀伤。右手一挥,大声下令。
“杀!”大宛士卒也有这想法,一收弓箭,紧据着弯刀,对着秦军就冲了过来,个个吼得山响,杀气腾腾,一副要把秦军撕着吃了的样儿。
“杀!”秦军同样大喝一声,收了弓箭,拔出秦军,紧握着,对着大宛士卒就冲了过去。
秦剑在日光下闪闪发光,夺人目睛,如同一面面镜子,很是骇人。
“这是……剑吗?怎生象铜鉴呢?如此明晃晃的。”大宛君臣见秦军手里的剑明晃晃,可以反射阳光,再瞧瞧大宛士卒手里的弯刀,除了一部分是明晃晃的外,其余的锈迹斑斑,不由得很是无语。
大宛虽是西域的大国,同样摆脱不了西域诸国的共同缺点,那就是没有发达的科技,没有先进的文明,不可能制造得出精良的装备。对于大宛军队来说,能有武器用就不错了,哪管他生不生锈。
“就算你们的剑锋利,又能如何?”大宛王心想大宛拥有兵力优势,即使装备不如秦军,也是不惧。
然而,砍杀的结果让他惊奇得差点从城头上栽下去。
大宛士卒的冲锋虽然凶狠,杀气腾腾,然而,他们几乎没有什么阵势之可言,乱糟糟的。反观秦军。冲锋起来,阵势整齐,这是以堂堂之阵对付无阵势之可言的一群乌合之众,其结果可想而知了。
不要说区区大宛军队,就是强横的匈奴遇到秦军的堂堂之阵,都是束手无策,唯有被压着打的份。
秦军有堂堂之阵。更有不错的配合,往往是三人一组,配合密切,而大宛士卒就没有配合之可言,要不伤亡惨重都不成。
明明大宛兵力是秦军的三四倍,却是被秦军打得节节败退。大宛君臣看在眼里,个个难以置信,眼珠子差点砸到城下去了。
“来啊!再派一队出城,一定要把秦军斩杀了!”大宛王很是不服气,决心要把秦军杀光杀绝。
大宛王雄心勃勃,想要仿效亚历山大大帝,建立大宛帝国。东征中原。他的军队遇到秦军,没有丝毫还手之力,是一场完败,他绝对不能接受,非要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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