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闲云从一开始就是打着用入股来打开市场的目的。
新产品的前期铺设是最难的,再加上异国他乡,所以必须本地土著发挥作用。
等市场打开了,就可以自己搞。
当然别人也不是傻的,这么玩封顶,利润就有限。
但是你又不能保证前期市场推广,又想低价入股,确实不给封顶也不合适。
但不象苗辉他们低估了全息电影的市场前景,科瑞德他们不会低估全息电影的市场前景,只是他们高估了自家的技术。
李闲云刚才说的理由说动了他们:以后米国人自己也可能做出同类产品,就不需要云顶科技了。
这一点苹果就是明证。
苹果发明了智能机,但才几年啊,就满世界的智能机了。
苹果有专利,但专利总是可以想办法绕过去的。
所以他们也接受了限量,只是提升了限量的标准为六千八百套,同时也留了后手,如果自己国家没搞出来,这家公司依然有一定的优先条款,修改股权,增加投资等等。但这部分只能和易胜传媒谈,和云顶无关
苗辉和科瑞德的着眼点不同,但结果相同。
当然李闲云也不可能指望所有的市场推广都是由股东完成,所以实际上,只有二十个点需要这么做,剩下的还需要自己的业务部门去跑——一个点二十套也是说说,看对方本事了。
总释放股份额度百分之四十九,还有二十多点就是政治上的保驾护航。
但这也是最麻烦的部分!
因为这种政治上的保护,几乎不可能写在协议里。
不会有哪个股东在合同上给你写“二百亿折价,我保你不会有任何政治麻烦。”
这种东西写出来法律都不会承认。
所以很多时候得采用一些曲里拐弯的形式。
比如让某个参议员拥有股份。
但这并不绝对可靠。
权势大佬们拿钱的时候不会手软,真出了问题照样会甩锅。
他们当然有信守承诺的时候,但前提是你始终保持影响力。如果没有影响力,落井下石倒打一耙的也屡见不鲜。
李闲云也不可能整天拿着鬼去逼人就范吧?
所以这就需要其他方面的一些制约。
比如双向控股。
对对方的企业拥有一定的掌控权,甚至是毁灭权。
但是对方也不会轻易同意这种事,他们也会有自己的顾忌——这事我真的为你尽力了,但是你捅的漏子太大,我盖不了,你不能全推我身上吧?
总而言之,一团乱麻,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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