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就可以屏蔽信息,换来的就是一句抱歉?诸位是看我易胜传媒好欺负吗?”
一名平台负责人对着手机道:“李董,请不要误会。但是股东是股东,股东不参与企业具体经营,您不能因为是股东就提出过分的要求。”
“过分的要求?”李闲云声音猛然响了起来:“我去你妈的过分要求!你个傻逼都没见过合同吧?诗琴,把合同给他们看,让他们看第六条,合同细则是怎么签的!”
许诗琴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协议副本,道:“这是我们入股五大平台时签的协议,协议第六条第二细则明确规定:如果出现与易胜传媒名下艺人有关的负面新闻,在证据未明,以及非重大相关情况下,五大平台有义务予以酌情处理,不予扩散。”
协议不可能公开表示庇护股东,所以这个庇护的前提必须是“证据未明”和“非重大相关”。
简单的说,就是如果韩鑫语现在和外面的人打了一架,&nbp;&nbp;不是什么大事,就尽量别传播了。原则上是尽量不扩散,不一定要你删除视频,但至少可以不给流量推荐,避免事态扩大。
而如果是大事,那肯定不能藏,但也必须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至少可以解释为避免谣言扩散,说的过去。
这两者要求基本还是合理的,李闲云在自身权益方面做出重大让步,平台也就接受了。
但是现在,李闲云拿这个发难了。
电话里,李闲云直接暴吼:“听见了没有?现在,告诉我,水兰然的事你们有证据吗?你们他妈的有证据吗?”
众人无语。
什么证据?水兰然的事,事后已经证明是错误的,也就是说之前再怎么所谓的“证据确凿”都是扯淡了。
五大平台没有遵守协议,只不过李闲云一直没有拿这个来说事。
没想到今天李闲云却提出来了。
他吼道:“老子身为股东,合法享受应有的保障,但你们没有尽到协议职责!反倒是盛达传媒,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却为他们屏蔽所有相关视频和文件资料。这事我要一个交代!”
交代?
拿什么交代?
人家给钱的啊!老大!
水兰然的事你一分钱没出,哦,原来你是觉得自己是股东就可以无视了?问题我们又不是和你签合同的人,再说五大平台每年要签成千上万的合同,就算是签的人都不一定记得合同细节,有事得你自己过来提啊。
你不提,还想我们主动?
大家都是做生意的,哪有等对方自觉的道理?
问题是这些话没法说,李闲云明显占着理。
他是易胜传媒的老大,大家都只是平台的相关事务负责人,比李闲云矮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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