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一斟酌后,约翰便应道:“是的,我就是这部电话和警长联络的。”他微顿半秒,立即反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如果封不觉做出的推理是“案发时你正在打电话吧”,那约翰必然只会回答一句“是”,不会再去多问什么;因为案发时和约翰通话的人正是山姆,后者八成已经把自己在通话时听到的动静告诉了封不觉。
但眼下,封不觉推理出的却是“案发后用过电话”这件事,这就让约翰有些疑惑了。
“呵呵……”觉哥闻言,笑着回过头来,“因为你右侧的耳廓上沾到了一点血迹啊。”
其话音未落,山姆和警长便齐齐将视线转到了约翰的脸上。
就连约翰自己也是一惊,并下意识地抬起手去摸那块地方,结果……还真有血。
“由于那里沾到的血迹不多,不凑近看还真看不出来,我也是从你身边经过时才发现的……”封不觉一边继续观察现场,一边娓娓言道,“起初,我以为那是案发时溅上去的,但问题是……你身上沾到的其他血迹,全都集中在身体的左侧和背后,而你的整个右半边身体,只有耳朵上沾到了那么一丁点儿血……这事儿,稍有些奇怪。”说到这儿,他指了指桌上的电话,“直到我看到这部电话、以及夹在听筒和支架之间的那抹血迹,我才知晓了答案。”
在听觉哥解释的过程中,约翰心中已生出了几分不祥的预感……
毫无疑问,约翰可不是什么守法公民,他干过的违法勾当远不止伪造遗嘱和谋杀生父……但,他至今仍然逍遥法外。
像他这样的男人,自然有洞悉危险的本能。
而此刻,封不觉……无疑就是一种危险。
“看来你这位朋友还真是位不错的侦探。”一秒后,约翰看向了山姆,用一种话中有话的语气说道。
“怎么?”山姆也是不甘示弱,“他让你紧张了?”
“我为什么要紧张?”约翰十分冷静地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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