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强硬的心脏,遇到令婵就像是软豆腐叠成的,任她一戳一个孔洞。
第一次见面,朱红城墙下,他没有令婵射杀当场,这是他十八年来犯的最无可救药的错误。
此后便是一步错,步步错。
看到令婵和太子亲近,不甘心。像开了屏的孔雀一般,想尽了法子吸引她的注意,在花灯节上,幼稚的把她抢走,又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丢下她。
那时候的他还惦记着谢临玉的家世,还惦记着要和太子争一争皇位。
意气风发,肆意妄为。
可如今拜怀中少女所赐,他已是丧家之犬。
父皇厌弃,牵连母妃,灰溜溜的离开京城。
他怎么能甘心?
于是假意服从,悍然发动了袭击。
澹台时在脑中构想了千万次,要如何折磨令婵。
扒皮抽骨,碎尸万段?太血腥了。
削面毁容,打断手脚?太残暴了。
不如还是挑断手脚筋,让她哪都去不了,只能乖乖的做自己怀里的漂亮木偶。
澹台时对这个方案很满意。
令婵被掳来的第一天,他持着尖刀轻慢地滑过令婵的手腕脚腕。
令婵闭着眼睛,睡得很沉,可她的身体似乎对危机有着反应,冰凉刀尖划过的地方,鸡皮疙瘩大片大片的浮起,汗毛一根一根的竖立起来。
真可爱。
澹台时温热的指腹揉捏上这段疙疙瘩瘩的肌肤。
白瓷一样冰凉苍白的的脚腕染上澹台时的温度和颜色。
他着了迷似的把令婵的脚放在手心,爱不释手的把玩。
手里的刀不知何时落在了地上。
他为她神魂颠倒,失去理智。
外表还是衣冠楚楚威严高傲,可内里早已一塌糊涂,所有的骄傲都被狠狠踩碎。
“怎么不说话?”澹台时走到令婵的身边,牵起她皎白的手腕,放到唇边一吻,他唇齿开合间,令婵腕上薄薄的皮肤感受到一片鲜明的热气,
“再不为自己辩解一下,这么漂亮的手就要保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