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冬青的确想到辞职。
不过按照公司规定,员工合同未满辞职要交一笔费用,明年初合同到期何必做冤大头呢。
还有就是吴兰。
在公司里照顾了原来那个俞冬青十年,是个很有情义的女人。
如果公司真的和他重签协议,版权归自己,应该帮帮她,做当还人情。
嗯,就这样。
俞冬青回到办公室,刚坐到自己工作间,李伟又凑了过来一脸兴奋:“俞哥,果然是你写的!《小刀会序曲》现在公司都传开了,厉害!老巫婆奖励你多少钱?”
“5万块。”俞冬青实话实说。
“可以啊....快顶你两个月工资了。俞哥,你要请客!”
“行。”俞冬青很爽快答应。
“你傻啊.....李伟,俞哥写的那首配乐才值5万?!”罗芸听了却冷哼了声:“我刚才听了遍,简直绝了,绝对可以和夏文汐那样的作曲大神写的相媲美!”
“说的也是,不过当初协议在先,如果俞哥将来还能写出类似的好曲子,就争取和公司重新签署协议,像方劲松那样,版权归自己所有!”李伟又说道。
“你以为那样俞哥就沾光了?”罗芸又是一声冷笑,说道:
“那叫一般职务作品,按照国家法律,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
呵.....
懂得还挺多。
俞冬青有点搞不明白,为什么这个罗芸工作能力并不十分出众,为什么她和公司签署的合同里如果创作歌曲版权属于一般职务作品,版权归创作人!
好像与人家的家庭背景有关,不过这也是他道听途说。
“好了,不说这个,看以后情况再说吧。”俞冬青及时制止两人的争吵。
还在上班呢,说这些实在不妥。
“中午,丽园餐厅啊,我请客。”最后俞冬青笑着说道。
丽园餐厅距离锦业大厦不远,菜味道不错价格也实惠,是这一带白领们喜欢中午小聚的地方。
这件事很快过去,公司同事议论一阵就悄无声息。锦业唱片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唱片公司,旗下人才济济,偶尔有人写出一首爆款歌曲也不算的什么。
何况俞冬青写的只是电影里的一段配乐。
俞冬青又恢复平淡的生活。
当然也有少许变化。
譬如,那个叫李乐的年轻人在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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