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你不喜欢?”
“也不是,就是……有点太随便的感觉。”
“哪里随便了,罗福记的包子也是很不容易吃的啊。”
的确是不容易,两人到了地方,足足排了一个小时的队才有位子。桌面都没收拾干净,虽然服务员用抹布抹了一遍,但还是能明显的看到上面的油腻。这种地方路宁过去和秦菲菲常来,是他们固定打牙祭的地方之一,倒也没什么不适应的,可现在坐在这里,怎么坐怎么不自在。这倒不是别的,实在是此时马孩儿的一身和这里太不搭了。
第一次在火车上见面的时候,马孩儿穿着白色的衬衣;在丽江的时候,马孩儿穿着白色的衬衣;在多瑙河外面的时候,马孩儿还是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今天,马孩儿依然穿着白色的衬衣。
罗福记好歹也是省城有名的饭店,装修怎么也说不上破烂,只是也不知道是时间太久了,还是打扫不到位,总有一种油乎乎的感觉。于是穿着白衬衣黑裤子的马孩儿坐在这里就显得格外的不协调。
马孩儿好像也有这种感觉,点了菜之后,他就拿出了餐巾纸,然后开始擦桌子。他先擦了路宁那边的,又擦了自己这边的,一张纸擦完,又拿出了一张。他连着擦了三张纸,在路宁以为他终于擦好的时候,他又拿了张湿巾,然后又是一遍。
“在这种地方吃饭,是没有办法对他们有什么要求的,不过总要自己想办法弄的干净点,这样吃着也会比较舒心。”
“啊,是。”路宁点了下头,终于回过了神,“那个,让我擦吧。”
“不用了,也快擦好了。”
虽然这么说,但用湿巾擦完,马孩儿又用纸巾擦了一遍,这个时候他们点的东西也上了。
“我去洗个手。”马孩儿说着站起了身,过了一会儿走回来,“你不洗吗?”
路宁其实是没有这个习惯的,她在家里吃饭当然是会洗手,但在外面,如果不是要用手去抓东西,一般是不会洗的,特别是在罗福记这样的地方,洗手间并不干净,地面潮湿,面盆油污,也没有洗手液擦手纸,如果真要选择的话,她宁肯用湿巾自己擦擦。但此时被马孩儿一说,她也不好意思了,也去洗了一次。只是在洗手的时候不由得想,怎么早先她没发现马孩儿还有这种洁癖呢?是因为过去他们所在的地方都相对比较干净吗?
这点疑惑她当然是不好意思问出来的,而且很快,她就把这一点忘了,因为他们很快就聊到了各种小说上。在丽江的时候,路宁就知道马孩儿是博览群书的,不过那时候他们更多的是聊各地的风景,聊摄影,聊光线,聊怎么把一个人一个东西照的更漂亮,当然,这些东西主要是马孩儿说路宁听,所以她才会觉得马孩儿是做摄影的。
而这一次,他们是真正聊到了书本,他们说倪匡金庸,说卡夫卡,说百年孤独,说网文杂志。
总有那么多要说的,说起来就停不下来,旁边的桌子都换了一茬人了,他们还没有感觉时间的流逝,直到服务员过来不耐烦的说他们要休息了。
马孩儿看着路宁结了帐,笑道:“你下午有事吗?”
“这个,也没有多少事。”
“那要不,再去喝杯咖啡?”
“这就不要了吧,我回去写点东西吧。”
“那好吧,我送你。”
马孩儿开的是一辆帕萨特,说不上怎么漂亮,但坐着舒服。车里没有多余的杂味,而是一种说不出来的香气。
“我有时候会在这里点根檀香。”
“这样不会有危险吗?”
“看着就不会了,不知多少人在车里吸烟呢。”
马孩儿笑着道,路宁点点头,看着他插进钥匙,发动车子不由得就有一种感叹,这么好的人,怎么会就有绝症了呢。
“怎么了?”
“花花知道你的事情吗?”
路宁脱口而出,马孩儿一愣:“什么?”
“就是……你的身体。”
作者有话要说:俺是勤劳的鼎鼎,勤劳的鼎鼎,好吧,俺是因为在榜上,不得不勤劳= =
那个,感谢路飞的草帽和犬先生丢的霸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