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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七章 白日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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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做显然不太划算,也太高调了。

    所以我们换个方式,用B公司来控股A公司。

    而B公司的市值是500亿,价格还是有点高,那我们再用C公司控股B公司,它的市值是250亿。

    这样反复套壳,最后就来到F公司,这家公司的市值仅有2亿。

    我个人或是和盟友完全控股,通过对E、D、C、B公司直接、间接的持股达到完全控股的效果,最后控制市值1000亿的A公司。

    当然,真实的三鑫帝国控股架构要比上面的例子复杂得多。

    但在这其中有两个绝对不能忽视,直接关乎汉城李对三鑫控制权的企业,一家是第一毛织,另一家就是三鑫物产。

    这两家企业,近年来几乎停掉业务,但在三鑫内部依然占据重要位置。

    就是因为,它们名下持有大量三鑫电子、半导体、重工等核心产业的股份。

    此前,汉城李对第一毛织的持股比例更大,掌控力更强。

    相反三鑫物产方面,持股比例和掌控力就要更弱一些。

    眼下看来,三鑫想要改变这一局面,凭借并购来完成权利的巩固。

    ‘这是完全不给任何人,一丁点动摇太子之位的机会啊!’

    就算李在镕做了蠢事,犯了错,可依然改变不了他是太子的事实。

    看来先前的发配和冷遇,不过是为了给所有人一个交代,敲打他的同时再给他好好上一课。

    咬人的狗,是不叫的……

    “振宇,如果让父亲完成这项并购,他一定会想方设法的将你踢出董事会。”

    他的看法和富贞姐的一样,老狐狸肯定不会留着自己在他面前碍眼。

    可想要这么简单完成并购,将自己踢出局,他是不是也太小看自己了。

    李振宇手中持有三鑫物产,百分之26.2。

    虽不是优先股,可依然具备投票资格,另外国民年金公团持有百分之11的股份。

    两者加在一起,所持有股份超过百分之37。

    这个比例已经超过三分之一,除非李建喜能够说服他们中的一人,否则无论如何也别想拿到三分之二的赞成票。

    并购?真是白日做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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