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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同意个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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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同与LG具家有关……

    这个巧合,也太巧合了吧!

    “爱丽丝·李?”李振宇扭头看向刘美娜,眼神里仿佛写满抗拒。

    “你认识妈妈,太好了,这样介绍欧巴的时候就不会有问题了,妈妈一定会同意的。”

    听到刘美娜开心的自问自答,李振宇只想说一句‘同意个鬼啊!’

    这算是怎么回事,她们俩长得完全不像……

    “你好,振宇,久仰你的名字。”

    女人那点小心思,在这里永远算不上主流,具光谟打断刘美娜的争风吃醋,主动向他伸手问好。

    李振宇在华尔街的成就,值得他这么做。

    “光谟哥,该是我久仰大名才对,很高兴在这里见到你。”

    双手紧握放开,李振宇也再次握住一旁郑昌哲的手,“昌哲,已经长这么大了。”

    还是学生的郑昌哲满脸无奈,他最怕的就是这句,偏偏他又无法反驳。

    谁让对方是李在镕、具光谟和全俊旭都很重视的男人。

    “振宇哥,好久不见,您还好吗?”

    “很好,你呢!功课呢,还是在学校只顾泡妞了。”

    “哈哈哈……”

    男人间的话题,总能轻易打破彼此间的陌生隔阂。

    没几句,他们就在甲板的半月沙发坐下,有说有笑的品着香槟,谈论着各自身上发生的趣事与过去。

    而让这一切自然发生的,是作为同一阶级的天然认同感。

    这点,才是让他们这么快变的熟悉亲切的真实理由。

    刘美娜并未离去,而是顺势挽着李振宇的手臂在他旁边的沙发扶手上坐下,整个人斜靠的枕在他的肩膀上。

    看起来像只粘人的树懒,想赶都赶不走。

    李在镕等人,对她也是视而不见。

    这可为难后面站着的金泰熙和金淑宁,她们俩已经站的腿都软了。

    想走不敢走,留下又不敢上前。

    其他人金泰熙不熟悉,可坐在主位上的李在镕,在南韩没有人会不认识他那张脸。

    能够给他(家)打工,可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终极梦想。

    能够让他以礼相待,与他同坐一桌喝酒聊天的人,能是普通人吗?

    想必他们同样是财阀家的继承人们,那样的话……

    ‘李家,难道他也是三鑫李家的人。’

    能够与三鑫李家平起平坐的另一个李家,金泰熙贫乏的知识实在是找不到目标。

    这一刻,她突然十分后悔,为什么当初父亲和自己讲这些的时候,自己会满心不屑的拒绝离开。

    如果对这些事有更多的了解,或许现在自己就不会变的如此被动。

    到底该怎么做,金泰熙,快点想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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