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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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极其破旧的小村庄,在村庄的东面,有一个巨大的农场,是村长刘小二家的,承祜便时常来这里帮佣贴补家用。
刘小二家的农场旁,又有一块农田,乃是地府的资产,若是一些想要返回阳间、却又缴纳不起费用的,便在这块田上帮着做工。地府的蔬果长得比阳间快些,待到第一批蔬果熟了,他们便可与第二批来做工的人交接,然后去到地府的大门口,返回阳间。
承祜也不是不想在这里做工,而是因为他年纪太小,人家根本不收他。他便只得在村长家的田上帮忙活计,借此筹钱回去。
在此基础上,他还得保证能够填报自己和自己那不起眼的小屋中的另一个家庭成员的肚子。
“保成!!!”远远地,承祜看到一个白色的身影,一抹笑容自面上绽放,恰如冬日暖阳,那幸福感与满足感,直直道沁入了心里眼底。
毛绒绒的大狗,两三岁的样子,却是陪伴了承祜多年的,唯一的“家人”。地府的时间与阳间相比要过得慢得多,阳间三十六年,阴间,才不过两三年的时间。
承祜的这只狗狗是他在入了地府之后在一个街边捡到的,那时它还只有这么小,出生两三周的模样。当初承祜也不知自己是怎么想的,就收下了这只狗,并给它取名为“保成”。
如今那么些年过去了,“保成”也长大了,体型如同苏格兰牧羊犬一般,而承祜自己却还是小胳膊小腿儿的,小身板儿跟保成比起来完全不成比例,这也一度让他十分郁闷。不过,纠结归纠结,“保成”到底还是他这么多年来唯一的伴友,承祜见了他,才能够真正地感觉到,自己不再孤独。
“保成,你是怎么了?”承祜有些奇怪地看着大狗别扭地转过头去,一根长腿像马似的刨着地面,一条雪白的尾巴在身后扫来扫去,仿佛有些烦躁。
眼见着自家狗狗没有像以往一样直接亲昵地扑上来,承祜有些奇怪,皱着眉望着狗狗,“保成,你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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