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在手里,小心地涂抹着惨不忍睹的双手。
毕竟以前衣服破了从来都是妈妈缝的,她虽不是出身于富贵之家,可也的确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就算父母真如左慈所说,在哪一个世界都过得很好,自己对他们的愧疚却始终都难以消去。
她握紧瓶子,望向正在潜心读书的赵云。
从前,她对赵云的印象是很模糊的。尽管知道他是一个英雄,但到底英雄在哪里,她却说不上来。而现在,在她跟赵云相处了一阵之后,她才算真正明白他成为英雄的原因。
他的身上,正体现着这个时代的人那种无论出身贫富贵贱,无论目下处境如何,始终都能积极向上、慷慨激昂、心忧天下的品质与精神。
不知道他会不会思念自己的母亲,又有没有相好的情人。
江四九相信,即使他思念母亲,也有相好的情人,他的心中,挽救百姓于水火之中的大义绝对胜过个人的小爱。
正是他的这种精神,将自己那一点以儿女情长为上的心态,衬托得鄙俗而小气。
可是,人若不自救,又怎么能救人甚至救得天下?不爱自己、不成全自己的小爱,又如何热爱天下?
小爱与大义,是否天生就难两全?
伟大的人,普通人是否只能敬仰而无法学习?
江四九于层层疑问中,握着瓶子睡着了。
赵云见她睡梦里也紧皱双眉,不觉笑着摇了摇头,再把面前的披风拿来抖开。
他总算看到了他的披风带子最终的样子,饶是他向来冷静自持,此刻也差点被惊掉了下巴。
翌日一大早,江四九起得比谁都早,收好手里掉落的瓶子,又四处找事情做,做完了就开始练她的枪,不过这次,她做事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报答赵云。
等赵云穿戴整齐,傅超走了过来,正准备开口说话,忽然一眼就看见了垂在赵云胸前的披风带子。
只见那上面的针脚歪歪扭扭、乱七八糟,整个带子好像一条扭曲的咸菜干,又像一条被打扁了的蛇,丑得既醒目又招摇,不由叫道:“这就是丁一昨晚替将军缝好的带子?”
赵云面不改色:“是。”
傅超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这还不如我替将军缝呢!”
李金闻言,凑过来看了一眼,笑得捂住了肚子:“这针脚,哈哈哈哈哈!”
赵云用眼角看见,那边正忙着的江四九听见这边的笑声头也不回,“刷刷”只顾练枪,只是脸颊慢慢变红了,不知道是累的还是羞的。
傅超问道:“将军当真打算以后还披着这件披风吗?”
赵云若无其事地道:“有何不可?”
李金惊道:“啊?一个堂堂大将披着一件这样的披风,是不是、会不会有一点……”
傅超忽然正色道:“这你就有所不知了。两军交阵之时,对手若见将军披风带子有异,必然好奇,待要仔细看时,早被将军一枪刺于马下,因此,此带乃是一记杀招,岂可轻易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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