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和黄廷一起走进去,郑律师带着一副眼镜严谨地坐在沙发上。
见二人进来,郑律师也不曾主动站起来打招呼,只是带着一脸疏离地说道,“两位请坐吧。”
不待林月笙和黄廷开口询问,郑律师就将一份文件一式两份递到了二人手里,全是复印件。
林月笙接过了,才发现这是一份转让文件。而转让的竟是老黄毕生财富。原来,老黄并未将这一切留给李洱。李洱所留下的只是一间四合院,一个铺子,还有一个老黄常年带在身上的壶。
其他的,李洱一样也没要。
越往下读,林月笙的脸色就越差。黄廷的脸色看起来也不是很好。林月笙到最后几乎要崩溃,一只手抓着沙发边沿,仿佛要插-进去。
黄廷看完,一把将文件摔在地上,“这份文件我怎么不知道!你当年不是告诉我说我大哥将一切留给了李洱吗?”
郑律师推了推鼻尖上的眼镜,开口道,“黄总是这么要求对外公布的。”
“这份文件李洱知道吗?”林月笙终于一字一句将文件的全部内容念完,看着郑律师问道。
郑律师摇摇头,“除了黄总,这份文件只有我和白玺知道。”
“他怎么会知道?”林月笙瞪大了一双眼睛,难以置信地望着郑律师。
到了如今,郑律师也不再隐瞒,直话直说道,“因为当年白玺拒绝了这一份财产转让,也是唯一拒绝过它的人。”
郑律师从二十岁开始跟着老黄,一直是老黄的私人律师。他也曾看着林月笙长大,对林月笙不是没有感情。忍不住痛心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一直以为你会是这笔财富的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不过三年而已,你曾与李子那么深厚的感情,难道连生活在一起三年都做不到吗?”
听着郑律师的忿然之语,林月笙死死地盯着文件最后一页的附注条件,久久不语。原来竟是这样,真相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