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尘。
原来是两个短发男子,约二十来岁的样子。
他们穿着拾荒者里最常见的黑色皮衣,浑脏兮兮。
面容憔悴,一脸的恐慌与无奈。
武器丢在一旁,是一把手枪和一支长管土枪。
劫匪,什么时候都不缺,特别是赶上乱世时,更多。
拿武器,捡软柿子捏,反正无需投资,到手就是赚。
不过通常况下,得擦亮眼睛。
还有,运气别太背……
两名劫匪垂头丧气地站着。
本以为蹲了几个从其他地方流浪来的绵羊,哪里能想到,居然遇到了饿狼。
连冲锋枪都有,真是啃到硬骨头了。
而且,他们藏得那么严密,都会被发现。
看来这几个人,非同一般。
孙秋枫发觉后异状,连忙折回来,又惊又惧,抽出皮带和鞋带,利索地将两人捆绑。
汽车兵则捡起散落的武器,仔细检查。
“长官,枪里没子弹。”
“哦?”王徒挑了挑眉。
拿着没子弹的枪出来劫道,看来只是为了吓唬人。
谁傻谁上当。
“大哥,误会,误会呀……”
其中一个年轻人哀嚎求饶,“我们……没恶意,也没杀过人,见的饿肚子,子弹……都用来打猎了!”
他苦着脸解释,生怕王徒一言不合就开枪。
“照这么,你们只是在跟我藏猫猫?”王徒微笑反问。
他收起了枪,饶有兴致地背起手,存心调侃道:“不好意思,打断了你们的游戏。”
另一个长得高点的年轻人瞅着王徒的表,吓得浑一哆嗦。
他立马给同伴一巴掌,转过头,矮着子道:“错了,真的错了,是我俩有眼不识泰山,求求您饶了我们!”
他俩栽了跟头,只担心自己的命,认出王徒是几人中的头,希望他能给个机会。
王徒没打算杀他俩,但想问点有用的报,于是刻意冷声道:“伙子,认识我这么幸阅事都让你们赶上了,看来祖上积了不少德。”
听到这话,高个年轻人直接就给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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