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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愤怒(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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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囧》时,徐争拿着剧本到处找投资人,连续被拒后终于得到了光线王长田的青睐。

    徐争用边演边讲的方式打动了王长田,给这部电影投资了3000多万,《泰囧》票房大卖12.68亿,创下首部华语电影过10亿票房的纪录。光线传媒大赚4个多亿,回报超过10倍。

    更没想到,光线传媒股价因此一度飙升64%,市值增值超过33亿,王长田身价增值近10亿元。

    资本市场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4亿竟然能撬动33亿。3000万一转眼就变成了33亿,放大了100倍。

    而徐争作为导演,按照事先合约,可以拿到10%的分成,也就是4000万。

    赚了个零头…

    不甘心!

    这种赚小零头的事在《港囧》时就不存在了。

    徐争凭借知识产权和劳力投入在一开始就拿到了《港囧》接近一半的票房分成。

    也就是说,徐争没花一分钱,就得到了《港囧》未来的一半利润,当然也就得承担50%的风险。

    为了规避掉这个风险,徐争在《港囧》上映前用1.5亿把《港囧》的票房收益卖给了21控股,也就是后来的欢喜传媒。

    这样,如果《港囧》赔了,徐争已经纳入荷包1.5亿的稳定收入,而其他部分亏损则会被21控股的其他股东和股民来分摊。

    如果赚了,21控股在香港股价势必上升,作为大股东的徐争自然也会从中分得一杯羹。

    可谓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而这个时候,21控股背后的掌舵手已经是玩壳专家董平了。

    没有董平的指点,徐争也不会这么快地在资本局上如鱼得水。

    导演中有西北圈,有京圈,有港圈,如果你哪个圈都不属于该怎么办?

    那就自己组一个圈,大佬会向你靠拢。

    徐争就是其中典型…

    其实,他如果只是创作者也没关系…

    至少,他为观众带来了很多优秀作品。3

    坏就坏在贪婪,到后来甚至很多影视作品还没开拍就盈利了,靠植入广告、倒卖投资权等等,很多影视项目已经变成了金融工具,最终成品是什么样根本无关紧要。

    问题是,徐争现在跟天美混,赚的从来就不是零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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