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马大哈,是不是钱多得往出溢了?”
我也觉得反复在一个地方跌跟头简直愚昧之极,然而防不胜防,遂自嘲:
“非是洒家无能,小偷实在太狡猾了。”
待第二天上班,派出所将屠宰场的四人传到,已经过了一夜,“贼无赃,硬似钢。”人民警察也毫无办法。
小本买卖,历来为国人不屑,古代就以农业为“本”,工商业为“末”。而今时代不同了,无论干什么工作都一样,只要能赚到人民币就行。然而,仍有不少社区仿照旧上海英法租界的做法,“小商小贩严禁入内”的警示牌随处可见。杀猪卖肉更为下九流的勾当,难登大雅之堂,常被人下眼观,更有好事者以为你日进斗金,故意找碴。
天晴了,爷红了,苍蝇出来了,各种佥烦买主儿都来了。这块儿太肥,那块儿太瘦;皮厚了,毛长了,满案子的大肉没有一块儿中意。看不上拉倒吧! 他又不走,非得要买,要么“你给我便宜点儿?”零钱攥在手心,就是不给零头:“我没钱了”。你要是发现,“我还要坐车、买菜”等等,红蓝铅笔两头削,一个萝卜非得八头子来切。遇见这种买主还真没辙,不卖吧,去了皮,打得七零八落;卖吧,眼睁睁赔钱。还是茬师办法稠,“你对我是乡党礼,我便对你流水席。”大不了,八两秤逮你。
这样的事自开店以来,经历的不知凡几,这里也不去细叙了。
做生意难免三角债。按照行规,肉食经营户与屠宰场之间“蛇蜕皮”结算,即今天付清昨天的货款,明天再付今天的货款,依此类推。这中间包含两层含义:货为代销,经营户不出周转资金;倘屠宰场误事,不能按时保质保量送货,肉店每天均发生各种费用,屠宰场包赔损失,等于是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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