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当生意逐渐走上正轨,将要赚钱的时候,2001年9月,长安县在环南路建设综合批发市场,肉店所在的门店拆迁了,我又一次面临失业的威胁。
我生于农村,长于农村,看见农民就倍感亲切,可以说对农民有着深厚的阶级感情,更无意诋毁农民。但毋庸讳言,农民有时刁野蛮横,依杖人多势众,以大肚子夯人。遇到这种情况,可谓“秀才遇见兵,有理讲不通”。
当年的肉店,是某村民小组的房子,从姚xx手中接过来后,即与村民小组签订了合同,并预交一年租金。县上征用该地时,给予村民小组一定的经济补偿。依照常理,合同未到期限拆迁,属于村民小组违约,应赔付二十八户经营户的经济损失。但生意人胆小怕事,信奉财去人安的处世哲学;又都来自四面八方,犹如一团散沙,各自有自己的小九九,如有的经营状况不好,连续亏损,有的关门停业等等。不能团结一致,被村民小组各个击破。房租在村民小组手里攥着,最终非但不赔偿损失,还给经营户计算水表、水管、龙头、门窗等物品的折旧费,胳膊肘子朝里拐,七算八算,房租亦未退清。头天下午退还了部分租金,晚上就断水停电,限即时搬离,毫无缓冲的余地。
我清楚地记得,第二天是中秋节,2001年中秋节与国庆节“双节”同日,那天生意异常火暴,经营户尚在拆迁大甩卖,民工已经爬上屋顶,抡起八磅大锤,“丁丁冬冬”开始拆房,弄得经营户不得不以“挥泪大甩卖”、“跳楼大放血”的价格倾销商品。
最终还是出事了。因拆迁准备不足,草率动工,拆房中发生了倒塌事故,一位民工不幸身亡。村民小组未给经营户的补偿,却赔付了民工的命价。
有金要往脸上贴,倘将脂粉搽到屁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