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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沦为屠夫(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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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死了人,要“过事”,只要货真价实,全部都要。我们以为来了大主顾,敬财神似的一一递烟倒茶,小心伺候,然后将所有的香烟一一摆上柜台,喜滋滋的供他们选购。不料其中的一位掏出证件,说他们是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的,这些烟没有经过烟草局,怀疑是假冒伪劣产品,要全部没收。我们措手不及,拼命解释,苦苦哀告。最后,见我们是初犯,他们动了恻隐之心,给香烟逐条粘贴上“中国烟草长安专卖”字样的防伪标识,收取了几十元的手续费后,告诫我:

    “以后香烟必须从县烟草公司进货,否则一律没收。”

    我惊愕不已。

    自己烟瘾虽大,每天两包香烟地吸,却对国家的烟草政策一无所知。烟草公司与烟草专卖局两块招牌,一班人马,合署办公,实行烟草专营。他们从卷烟厂、上级公司抑或批发市场购进香烟,加贴防伪标志,再倒手批发给零售商、小摊小贩,同时组建了强大的烟草稽查队,严查重罚,切断其他进货渠道,牟取暴利,不知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国家法令,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

    据经营商店的业内人士讲,要办好商店,每次必须大宗进货,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压低批发价。商品全,价位低,薄利多销,加快资金周转,才可能赢利,但这需要大笔资金,我们实在无能为力。

    离我的店铺不远,有家郝氏腊味店,我们背后称其“吃死腊味店”。我刚开业时招待朋友,在那儿买过一些熟肉制品,当天晚上全部跑后、拉稀、闹肚子,连我这个生冷不忌、牲口一般的人物也不例外。腊味店一天卖不了几块钱,整日坐冷板凳,于是老头在门口摆了个烟摊,专售假冒伪劣产品,糊弄过路人,就连其孙子抽烟,也要到别的商店购买。

    我有位亲戚,儿子初中毕业,想升入重点高中,分数不够,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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