虑的,而童年留给我的却是贫穷、饥饿与灾难,几乎没有什么欢乐与幸福可言。
高家寨,自然以高姓为主,其次是“郭”、“李”、“方”等,“陆”只是小姓,区区十多户人家。听老人讲,因闹兵荒,三代前从城北迁徙,逃难到这个背风向阳的小寨,拖儿带女的,实在走不动了,便停了下来。那时候,人少地多,遍地荒芜,开几亩坡地,就定居下来,繁衍生息,竟成了部族。
人老几辈都打牛的后半截子,祖宗缺少识文断字、耍笔杆子的,自然也没有族谱记载。从我记事起,只知道祖父辈为“恒”,父辈为“福”,我辈则从“步”,到了下辈,崇尚单字,便乱了方寸,再无“字辈”可循了。
那年下大雪,大跃进年代的“食堂化”撂了摊子,人们还没有从三年自然灾害的阴影中走出,嘴角还残留着草根、树皮、观音土的苦涩味儿,我便迫不及待地来到这个世上,开始食人间烟火。
我为老二,前面有一个姐姐,大我三岁。此后八年,父母再无动静,我便是家里的老幺,常常得到大人们的偏吃另待,并未受多少委屈。
然而,身在福中不知福,看到别人的妈妈使劲地“捞”小孩,幼小孤独的我,热切盼望母亲的身子快点“笨”起来,也给我捞个小弟弟。到了1972年,二弟出生,于是一发不可收拾,次年三弟又降临。农村的习俗“偏大的,向碎的,中间夹个受罪的”。我在家里的地位一落千丈,陡然间从爷爷、奶奶的掌上明珠跌落到肩负照看两个弟弟的重责,这下子,重任在肩,悔之晚矣。
1973年冬季的一天,爷爷抱病在床,父母出工挣工分,姐姐上学未归,奶奶生火做饭,我抱着小弟,坐在门墩上卖眼儿,二弟在一旁玩耍。不知几时,二弟趁奶奶不注意,从灶膛里引来火种,在院中玩火取乐。童心未泯的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