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闷的日子总是让人不舍得起床,我头一次睡得比婴儿多,也头一次素颜出门。从小接受西方教育的我认为素面朝天的见人是件极其不礼貌的事情,可以跟光天化日下光膀子的不雅程度相提并论,但我的心灵已被摧残到不在乎礼节与颜面的份上了。我出门时已晚上五点,刚锁上防盗门,就感觉斜后方有一人影向我逼近,我吓得浑身僵硬,心里咯噔一声想:天呀,刨根儿的!!我悄悄地把手伸进包里,慌慌张张地寻找着手机的踪影,打算拨打110,心脏开始不听使唤得乱跳。该死的手机,越是紧张越是找不到,越是找不到越是紧张,在我手忙脚乱中,包啪唧一声掉在了地上。我的脸色如死尸般惨白,脑袋里如白纸般空白,歹徒急冲冲地向地上的包飞奔而去。拿走吧赶紧拿走吧,要钱别要命,我低估着。他拾起包,走到我身边,我双目紧闭,心想我这辈子活的可真冤,只听:“小姐您好,我是晨报的记者。”
晕死!我松了一大口气,记者鬼鬼祟祟的干嘛?!我没好气地从记者手中抢回我的包,潇洒的背在肩头,大步流星的往楼下走去。
“关于潘岳,我想问您几个问题。”记者紧跟着我的脚步,恨不得跟我成为连体婴儿。
“我不认识这个人。”我冷冰冰地说。
“潘岳跟夏洛琳分手了吗?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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