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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买卖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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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贩卖儿童也开始有了针对性。如拐卖男孩子主要目的是做奴隶,就如拐卖弱智者进黑砖窑一样,以此最大限度地从奴工身上榨取利益,而将好好的孩子如窦少君弄残去乞讨,其收益不如奴工,且风险更大。拐卖女童,主要是卖给大户人家当奴婢或者卖给那些养“瘦马”的“妓女专业户”训练,等其长大后再让其入青楼为养家谋利。直至东汉,统治阶级开始意识到人口贩卖的弊端。因此以法律予以禁止。但人口买卖却没有因此被禁绝。并在随后唐、宋、 元、明清时期极为盛行。宋时期出现专业性人口贩子,称为“人牙子”“牙婆”。其实就是买卖人口的中介。

    贩卖人口在唐宋已呈国际化,昆仑奴就是那时代的产物,元代达到巅峰。民间航海家汪大渊所撰 《岛夷志略》中“加将门里”,对当时国际贩卖非洲黑人的情况有所交代:“从杂回人居之,其土商每兴贩黑囡,往朋加刺,互用银钱之多寡,随其大小高下而议价。”而被贩到“汉地”的外籍人以高丽人为多,其中绝大多数是年轻女性,元初名儒郝经曾赞其“肌肤玉雪发云雾”。当时的权贵人家以有高丽女人为荣,《续资治通鉴·顺帝纪》中称,“京师达官贵人,必得高丽女,然后为名家”。

    因为国际人权组织的干预,大明帝国对于人口买卖也有了新的规定,大明律中也规定“设方略诱取良人及略卖良人为奴婢”这一罪名,具体的处罚与唐、宋不同:将良人卖为妻妾子孙的,杖一百,徒三年。如果拐卖的是他人的奴婢,比拐卖良人轻一等。略卖子孙为奴婢的,杖八十;略卖弟妹、侄子、侄孙、外孙,杖八十、徒两年;如若略卖对象是子孙之妾,减二等。

    但是由于普遍的穷困与社会的两极分化,人口买卖屡禁不止,为此《大明律》又重新规定,只要是被买者或者是直接监护人同意,人口买卖也是属于合法交易,而且还会受到法律保护,这有点类似于售后服务。

    “买下来也是很不错的,毕竟自己的白糖研制方法属于机密,自己又不能什么都自己亲自动手,买个人也算是自己的人,也能方便自己”王不死心中想到。

    一听到这话,就算是傻子也都应该明白是什么意思,何况人家刘美还是在漂亮国留过学的高材生。

    扑通一声跪在了刘玉静的面前,抱着小腿,刘美哭泣道“姑姑,不要,我可是你的亲侄子啊,你怎么能把我买掉呢,血浓于水啊”。

    “快点放开我,快点放开我,别把我新买的裙子弄脏了”,刘玉静嫌弃的一脚踢开刘美,语气很是冰冷的说道“你就是废物一个,吃我的喝我的用我的,却对我没有任何的帮助,看个店竟然还能赔钱,养条狗还知道看家守门,要你有何用”。

    人口买卖,被卖的人有几个有好日子过的,吃不饱穿不暖睡不好,没日没夜的工作,而且还时常遭到主人的打骂,作为一个有进取心,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年轻人,刘美是不愿意的,虽然在这里也是一样,吃不饱穿不暖,而且还经常性的受到剥削压迫,但是起码有自由。一想到这里,刘美哭的更伤心了,任凭刘玉静怎么踹就是不松手。

    “姑姑我求求你,求求你不要把我卖掉,我会加倍为你干活,晚上不休息,每天只吃一顿饭,打不还口,骂不还手”。

    “放开我,放开我,我早就受够你了,说什么也要把你卖掉”,刘美的哭泣,刘玉静不为所动,她也是有考量的,被卖了,就成了人家的奴仆,自然他爹留下来的东西都是自己的了,当然也一直是自己的。

    “客官,你快点出个价”,刘玉静着急的看向王不死。

    “额”王不死有点犹豫,人家姑侄情深,自己要是把他买下来,是不是有点残忍,“要不,我不买了”。

    “不行”刘玉静一声大吼,好在屋顶没漏,“客官,做人要讲究言出必行,你怎么说话不算话呢,做生意这样是不对的”。

    “额,好吧”遇到强买强卖的王不死也很无奈,“要不你出个价”。

    “一千两,不不不,八百两,八百两就卖”。

    “八百两买一个人,这比上辈子买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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