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这是犯罪。
而男子的衣服还是比较宽松的,虽然现在穿长袍的人已经很少,但是衣服还是趋向于宽松的设计,只是看李小国这一身衣服,很明显不是成品,而是订做的,白色的体恤,紧紧地贴在身上,V字领,露出胸膛一片浓密的毛发, 白色的衣服很透,王不死都可以看到那黑黑的俩点,也包括肚子上的那几十斤猪肉,
再看下身,大明帝国还是不流行男子穿裙子的,这是一些欧洲国家上层人士的习惯,虽说大明帝国接受外来事物的速度很快,只是这裙子在男人圈子里还是没怎么受欢迎,也就在一些娱乐场所,为了配合氛围,一些从事皮肉生意的男子才会选择穿上裙子哄那些富婆开心,基本上穿裙子的男人,十根手指头都能数过来。
可见穿裙子的李小国走在大街小巷,足可以吸引一些目光的。万人瞩目,这才是一位村干部子弟应有的待遇。
这么热的天,百姓一般都不会选择穿布鞋,穿皮鞋就更不会,一是买不起,二是大明帝国的皮鞋工艺技术还不过关,通风散热不流汗的技艺还没有达到,穿皮鞋捂脚,容易得脚气,皮鞋在一些高层中也没有流行起来,毕竟脚气不是病,痒起来也要人命。只有一些暴发户,土豪才会每天穿着皮鞋,包括炎热的夏天。
再有一种人就是像李小国这样的官宦子弟,家里有点钱,父母又是大明帝国官员,新鲜事物总会有兴趣去尝试,特别是能够吸引人们眼球的事情。
因此李小国的这一双皮鞋,很快就吸引了王不死的眼睛,想一想,脚都痒了。
李小国见状很是满意,故意撩起裙摆,露出大皮鞋,啥情况,怎么这么热的天,李小国还穿着毛裤,难道他有畏寒的毛病,额,好吧,不是毛裤,只是毛发茂密了一些,毕竟是老李的种,毛发很茂盛啊。
再看看李二壮,虽然叫二壮,但一点也不壮,与自己的好朋友李小国相比之下,李二壮就弱小了很多,虽说自己老娘也算是一级领导,收入也是可观,再加上一些善良百姓的好心孝敬,李小国家里经济情况也是很可以的,只是,唉,说一说都挺丢人的,老爹常年在外,老娘独守空房,而李保国又体力不行,四十如狼的年纪,这让孙四娘怎么办,只能在村里找了。
上文已经说过,村里的年轻劳动力都出去打工了,留下来的都是妇女老幼,还有就是那些光棍闲汉,饿坏了的孙四娘也就不再挑剔,是个男人就行,只是这些人,不是老头,就是光棍,自然很不注意个人卫生,因此每年孙四娘都会花费巨大,给自己治病,没办法那地方最容易感染。因此收入可观,开支很大的李家,为了母亲的健康,李二壮只能是在自己的饮食上省下来给自己老娘看病。所以李二壮瘦小了很多。好像一股风就可以吹倒一样,而李二壮的穿着上,倒也是很讲究,一身黑色的体恤,估计和李小国的是情侣款,下身是一件过膝短裤,尾部收角,也是很时尚,脚上没有穿皮鞋,应该是担心自己得脚气,会传染到李小国的屁股上,最后再传染到自己的下面。
不得不说李小国还是深爱着李二壮的,这一身衣服都是他买的。像李小国这种既付出金钱,又付出身体的人实在是太少,这算不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娶了媳妇,顺便带来了小姨子,买一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