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孤城是―个很喜欢速度的人,在海上,在白云城,他总是喜欢一个人迎风施展他的轻功,迎着微带咸味的海风,仿佛任何烦恼都会被吹散。
他的剑也是在海边练成的。
海天相接,海已在天外,剑也已在天外。天外的飞仙。
浪涛永不停歇,于海水中舞剑要花费更大的力气,而若是能在海中轻灵舞动手中的剑,到了岸上自然会更敏捷,更得心应手。
心不静的时候,叶孤城就来这儿练剑。而今日,已过了半个时辰,他的心还是没有静下来。
颠倒众生。
昨夜的酒宴上,叶孤弦统共也只说了两句话,似乎什么都没有做,仅仅是轻轻巧巧地留下了一个暗示,就勾得席上的人动了心思。
已经有好几个和白云城有生意往来的老江湖顶着白云城主身边冰寒刺骨的空气婉转示意“亲上加亲”了,今早紫禁城封叶氏孤弦为“昭云郡主”的圣旨一到,场面更是沸腾,竟然连城主府的窗户都被围了个水泄不通,逼得叶孤城不得不走了府里的后门抄小道来到偏僻的海边。
叶孤城从未想过,堂堂白云城主有一天会在飞仙岛上被络绎不绝的提亲人士逼得不得不避其锋芒,就如同他从未想过,自己的弟弟会有一天要“嫁”出去。
剑随心动,心绪起伏,剑法也凌乱。
即便这样,叶孤城也很快听见来人的脚步声。
这里是他练剑的地方,以往绝没有人来打扰,而在江湖上,窥看别人的武艺,本就是种大忌。但当叶孤城转过头来的时候,他的神色便不觉和缓下来,道:“你怎么来了?”
白弦取笑道:“我以为哥你还被堵在府里。”
一说起此事,叶孤城便露出种无奈的神色来,道:“孤弦,你这样做,又要如何收场?”他也能猜出叶孤弦这么做的用意,而皇帝的圣旨正是这两人达成默契的体现。他的弟弟从来就是一个很有主意的人。
白弦避而不答,微笑道:“哥,你若要那些提亲的人不围着你,只要说你尊重我的意思就成了。被少侠们簇拥的感觉,我还没体验过呢。”
叶孤弦想到那景象,不由有些好笑地摇了摇头。
白弦突然想到了什么,两眼亮晶晶道:“哥,脱鞋好不好?”
两兄弟赤着脚并肩在沙砾遍布的海岸旁缓缓漫步,感受着脚下凹凸不平的触感和海浪不时舔舐脚底的微痒,倒也悠闲惬意。
白弦今日穿着的是一件鹅黄色的秋衫,残秋已近入冬,南海上的岛屿虽并无中原那般寒冷,海上的风却呼啸而来,本是三分凉意也变成九分。少年还披了一件纯白色的薄夹袄,恰好遮挡了胸前,那并不明显的喉结也不知道被他又什么法子遮掩住,几缕额发调皮地随风飘摇,时不时便显出额心的朱砂,无论如何观察,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少女。
叶孤城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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