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顿时一阵气闷,把外套还给他,声音里有些酸楚地说:“冀晴穿上一定好看,她这么苗条穿什么都好看,不用我帮你看了。”
程煦愣了一下,然后似乎是低低笑一声,说:“先穿上,晒黑了怎么办。”
我想我就是晒成包青天也不帮你女朋友试衣服,他却摇着头不容分说地帮我把到膝盖的长外套套上,不容分说地把我抱上单车,不容分说地把我送回了家。
我迷茫了一路,气闷了一路,一句话也没和他说。心想这个人怎么这样,早知道还不如和顾晓宁一起去看《哈利波特和魔法石》,顾晓宁还说请我吃肯德基来着。
哼,不理他,不理他,说什么都不理他。正自愤懑,程煦懒懒的声音飘过脑顶:“阿颜,你手再紧些,我的腰就要被你勒断了。”
不理他,不理他!咦,不对,他说什么来着?我条件反射地低头,发现原来自己一直都紧紧地圈着他的腰……
那时候真是不知羞,我想反正抱都已经抱了,不如索性多抱一会儿,我说:“哥哥你骑太快,我怕掉下去,你慢点你慢点。”这样我就能多抱一会。
他骑得还是很快,我还是到家了。
进门爸爸正坐在客厅里看报纸,他瞪大眼睛看着我裹得严严实实地进门,我说:“老爸,嘿嘿,外面日头大,我怕晒黑。”
爸把报纸放下走过来笑道:“又玩什么花样,今天38度,快脱下来小心中暑。”
我讪讪脱下大外套往自己屋里走,爸却突然间开口:“颜颜,你的裙子……”
我应声回头,随即发现了裙子上的小块红色血迹,在雪白布料上分外刺眼。
那是十四岁的末尾。我的初潮,在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来得那么猝不及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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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又稀里糊涂地过了些日子,我继续打着和顾晓宁早恋的旗号暗恋程煦,他继续和冀晴做羡煞世人的模范情侣,只是那时羡煞的是g大的世人,因为他们已经双双考入g市最好的大学g大。自然的,还在高二的我见到他的机会更少了。
我不止一次地和夏瞳一起去g大附近逛游,就希望能和他偶遇,如此坚持了两个星期终于偶遇成功,而且还遇一赠一,正遇上他和冀晴在g大门前合欢树下接吻。
那才是真的接吻,两个人紧紧相拥,浑然忘我。
早知道必然会有这样的一天,他的脚步太快我必然追不上,这简直太理所应当了。可是就好像每个人都知道有死亡,真到死亡来临时,每个人又都拒绝死亡。我也是。
我一直希望这必然的一天能迟些来、迟些来,在他真的成为别人夫君前,让我免费地光明正大地再看几眼。
对他无法抑制的思念好像早已生根,我无处遣怀,就只好以文字的形式来解一解忧,于是我因此爱上了作文课、政治课、历史课等诸多文科课程,因为我可以在这些课上,像做笔记一样地,写情书。当然,仅仅是写。
没有感情的文字仅仅是文字,有了感情的文字就成了文章。
自从开始给程煦写情书,我的文采的进步速度甚至超过了夏瞳换男友的速度,而夏瞳换男友的速度则早已超过了g市房价上涨的速度。
由此我推想,许多文豪大家就是从写情书开始的创作之路也说不定,比如金庸之为夏梦,陆游之为唐婉,徐志摩之为林徽因,多么让人感动,虽然他们都没有能够在一起。
但正因为如此,他们的故事才更让世人津津乐道,因为大家都比较欣赏缺憾美,不喜欢讨论真正结了婚的夫妻的恋情,而是更喜欢讨论夫妻里的一方和婚外的第三方之间的关系,姑且称之为婚外恋。
我觉得自己要是再这样对程煦痴迷下去,说不定也会沦为婚外第三方,从而遭到大家欣赏。想到这里我一阵心慌,我觉得必须得挥剑斩情丝了,再这么下去我一定会毒发身亡吐血而死。
也许是我诚心的呼唤感动了上苍,老天很快就给了我一把剑,并附赠了一次使用它的机会。
高二上学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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