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骷髅又是一阵打砸。他只感觉,这次‘出征’,从头到尾就没有顺利过。损兵折将不说,现在快要连水都喝不上了。
当然,在陆霄看来,这些都是吃了没有文化的亏啊。
如果把骷髅的这次‘远征’看做是行军打仗的话。古代想要聚集军队,远征一个目标,需要多少准备。别说三五天,三五个月还差不多。
真以为外出打仗就是一群人聚在一起,冲过去把对方a了?几十个一群的马匪不存在这个问题。是因为人数少,速度快。携带三天的物资,就能够在这方圆五百里的地盘上来去如风。
但是随着人数的增多,消耗变大,行进速度变慢。要知道,不是每个来投靠的马匪,都有骷髅那些精锐手下那种好马的。大多数都只能骑着一些驮马,甚至骆驼之类的。
但是这些牲口消耗可是一点不少。关键是,行程被拖慢,消耗就越多。这就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古代大军出征,需要一个国家做后勤。他带着五百个马匪出征,理论上至少得有一座小城的后勤支持才行。
别忘了这里是沙漠边缘,补给比内陆更为艰难。而且这些马匪,跟商队不是一个概念。商队都是用骆驼群,能够携带大量的补给。而且人家是在沙漠里不紧不慢的走。
马匪为了追求速度,以及攻击性,一般都是骑马。而马又是一种非常金贵的生物。重重因素叠加之下。出门仅仅七天,骷髅就已经感觉到亚历山大了。
如果一路上有村落,能够补给发泄一下也好。但是陆霄还在前面给他捣乱,现在是既没有补给,也没有猎物。骷髅甚至产生了爱谁谁,自己带着自己的亲信,回老窝睡觉去。
但是这种念头也只能是想想。现在说放弃,别说是那些后来加入的马匪,就算是他的那些亲信,都不会服他的。没办法,骷髅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了。
“告诉弟兄们,原地停下。把能吃的东西都拿出来,让弟兄们吃个饱。然后原地休息一晚。”
“老大,在这里休息一晚倒是没什么问题。我们的食物暂时也还够。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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