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公寓。”她说的那么小心翼翼,满脸唯诺。
其实我与她相交已经将近十年了,虽并不是天天联系,但也因为同在一个城市,时常聚会奔走,但即便熟识如我,她仍是那么的不忍强求。
“来,进来!”我热络的接过她的箱子,让过身子引她进屋。
她握着我倒的白开水,又是蜷在沙发里,一语不发,我知道她结束店子的原因,她与那许公子,想必是在祥和路邂逅的,我想她是不愿再故影增怜。原来这个人,竟打把她击的如此溃不成军,狼狈而逃。
“晓晨,你不问原因吗?”她握着水杯,与抱着被子的我僵直而对。
我只是笑了笑,并未接话…总觉我与她之间,并不需多言,便能明白彼此心境。
第二日起床之时,她仍如虾子一般蜷在床心,我不忍吵醒她,便摆好早饭,自己出门了,昨夜得罪了瑞斯周刊主编,今日风头正紧,所以刻意早起了半个小时,以便自己有足够的时间,来思索应对之词。
老总那放佛穿透人心的眼神,总令人有些胆寒。
刚下了公交车,正拾级而上之时,身边忽然闪过一个似曾相似的侧脸。
虽然三十年来身边朋友来来往往,亲散疏离,有些人,我甚至已经记不清眉眼,想不起名姓,但这个人,并不是我生命里的张三李四。
呆滞的站在阶上细看了会,又觉得似乎是自己看错了,方希杨的背影,比眼前这人可是瘦削的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