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一个人杀气腾腾,逮着哪只不顺眼的猛兽就上去肉搏,能用拳头搞定就不用屠刀;有天赋凶兽肉体比修炼巫道法门的厉都还强悍,那就擎起紫宝金幢,怎么血腥怎么砍;和灵鸟一起生食血肉脑髓,寝则酣卧冷尸白骨之上,浑身上下鲜血肉末,比魔道修士更嚣张,比野人更没人性。
小德儒雅多了,不惯血食,只好啃干粮变异生血参。
一路杀戮,越往前行凶兽越加生猛,挑落单的单挑,上品法宝、符录、丹药手段齐出,打不过,磨也磨死。
尽管厉都的巫门煅体法门初具火候,经骨肌肤坚韧异常,但毕竟属于血肉之躯的范畴,老虎啃不动不等于铁背野猪的獠牙同样不够犀利。有了第一道伤口流过第一滴血,就意味着第二、第三,他浑身伤口不计其数。
厉都对人体机能极限没底,触目惊心伤口和巨量失血,很是担忧,弱弱的安慰:那么多蛮荒凶兽的精血灌下去,都说吃啥补啥,应该不会贫血吧!
担心归担心,大计划不能半途而废,运起元凝合天功,恢复法力和肌体,第二天又龙精虎猛的直捣龙潭虎穴。
偶有不慎,遇上扮猪吃老虎的蛮荒凶兽,凭借小德的龟壳护罩,翻身上灵鸟逃之夭夭。
凭着自身能力搏杀,不知觉日子一天天过去,估摸着大概有月余。问小德具体多少日,小德辦完左手的三个手指辦右手,辦完右手辦脚趾,咕哝没完,厉都那一丝侥幸心里随之破灭。
不过不要紧,关键是梦魇果然不药而愈。由刚开始强迫自己,到现在习惯于血肉横飞生食寝尸,极端疗法凑效。
冷静下来思索,自己第一次行凶就连夺四条命,或许是一直以来,忍辱偷生、背负血债,不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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