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为啥不把凶器带走?如果带走的话,咱们还真不好推断出杀害顺序,也就不能锁定是跟史玉芬有瓜葛的人,至少是要查查林家和那些债主。”
“是呀,他为啥把管子带走了,凶器反倒留下了呢?”
“管子?从车里往外整汽油的管子?利用虹吸原理?那还得有个盆或者桶接着,光带走管子咋行。”
周望目不转睛的盯着大龙,突然一拍桌子说:“这些东西只要扔在火里就行!不需要带走。”
“师父,你是不是有点超前了一步,那边还没查明车里的油是不是少了,你这边就开始考虑偷油的工具咋处理了。”
“凶手清理不干净现场,想出了一把火烧掉的办法,他能想到烧掉,就能马上想到汽油,进而想到车库……那就是说,林家和进家门的时候,凶手已经找到了他想要找的东西!”
“为啥这么说?”
“因为权杖再没离开过他的手,直到放到车库工具架子上。”
大龙认真的想了想,点头道:
“对一个刚刚杀了人,头脑不是很冷静的人来说,他手中的这个东西一旦放下,之后未必会再想起来,那种情况有点高度紧绷,关注不了太多方面,他能想着清洗凶器已经不容易了。”
“对,就是这意思,凶手先杀了史玉芬,在一楼书房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时候林家和回来了,凶手慌了,他在书房里看到了权杖,一不做二不休,悄悄尾随林家和进了厨房,快速击倒了林家和,又把听见动静下楼的小女孩击倒,然后手里拎着凶器,站在那里开始想后面的事咋处理?”
周望的眼前仿佛出现了案发时的场景:凶手经过短暂的大脑空白后,想到了放火的主意,他拎着权杖想去车库,他对别墅的格局比较熟悉,可权杖还在往下滴血,他想到了清洗,等他认为清洗干净了,他快速的去了车库,开始研究怎么将油弄出来,权杖就这样被立在了工具架上。
“那你说,如果凶手只是掐死了史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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