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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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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家进京一节,世所疑问的一点乃是这薛家自抢了香菱打死人后,就以送妹待选为由离了应天府。直至贾雨村结了杀人案,薛家才在贾府露了面,这前前后后,至少是一年有余。而黛玉以自己进京的行历而言,这许久的时间,额,走上几个来回都够了。难道他们就不怕误了宝钗待选的日子,还是说,这待选只是个借口?

    只是这待选乃是皇命,作不得假的,则若如此,黛玉却另有一个疑问了:这不论是待选也好,选秀也罢,这事应同她前世那个什么“海选”一般,总是地方上层层选送上去的,断没有各家各户自己送女儿上京的道理,这薛家即是金陵人氏,即应在应天府报名才是,为何要“入京待选”?

    三则,贾府与薛府,两家只能算作连襟。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嫁出去的姐妹也是各归夫家的,再怎么姐妹情深,要叙亲情的,也只说住个三五月的,断没有这般一住经年的,到底是外姓人家呀。按理那位升任九省统制的王子腾王大人才应是薛家该投奔的正经娘家人。就算薛家进京时王子腾“奉旨查边”,但家里夫人也是在的,且其后王子腾回京了,这薛家仍是住在贾府,没有挪动的意思,实乃奇怪。――此也是黛玉最关心的问题。

    这前两处疑点,待黛玉想明了时,顿觉曹公所用那一句“在路不记其日”用得着实是妙不可言。这薛家在路之途,本就不应以时日计,乃是命案了解之时,就是薛家到京投亲之日也。

    ……薛家能出现在护官符上,想来先时也确是金陵一霸,但此时的薛家,没了当家男人,已到了连自家的买办奴才都敢拐骗欺主的没落地步,哪里仍有那般大的影响力为薛蟠轻易脱罪?只用看此案虽一拖经年,却并未结案,就可见一斑。且此案之所以能一拖经年,只怕也并非是仗着薛家旧势,乃是为着有薛家将有一个极可能待选成功的女儿罢――毕竟,一个母舅家有深厚背景作待选保证的美貌女儿,成功的机率是极大的,而这也确是一个非常模糊却十分有效的恐吓,谁会想去得罪一位未来的后宫之主,哪怕仅仅只是一种极小的可能?――可别说这待选选出来的只是充作公主、郡主入学陪侍的下人,可只要沾着个“皇”字,这些女子的身份就不能以常理论之了,别的不论,现下这贾府里送进宫的元春姐姐,也仅是以女史之职入的宫,真说起来,也不过是个做起居录的下人罢了,并不是一进宫就是主子的,谁知道后来就成了“贤德妃”呢。

    想来正因为这宝钗待选是薛蟠脱罪的保证,所以薛家才不便在应天府报名罢。一则薛蟠命案在身,不说薛家这没落了的“江南一霸”当不当得起皇帝开恩后的“仕宦名家”一说,只说以薛家出了这种恶事,薛宝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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