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的房间很小大半部分其实都是破旧的衣物,有纪念价值的物品少之又少,要的一个大件儿就是约翰斯养的那条宠物蛇美杜莎的房间,这条蛇陪伴约翰有几年了是他的宝贝疙瘩。
所以走到哪里都需要带着的,两兄弟先把美杜莎居住的加热家师的饲养箱抬了下来,放到货车的后备箱里,然后这才回到房间。
把破旧的衣服全部塞到垃圾袋,约翰呢开始翻箱倒柜寻找,有纪念价值的物品,比如说小时候的照片呀,各种各样的证件呀。
最重要的还是那把白色的左轮手枪,这把手枪虽然是合法买卖到手的。但是这把手枪它伤过人差点没把人打死,堪称一把凶器啊,这也是约翰**的重要武器,要不然约翰早就在这个混乱的社区被人干掉了。
不到两个小时,兄弟两个就把家给搬完了,回到约翰租住的公寓楼,又用电梯一趟一趟的把所有的东西搬到房间里面。
然后兄弟两个又走了出来,最先要考虑的就是约翰身上穿的衣服,毕竟大半部分的破衣服都被杨念中丢倒垃圾站里面去了,约翰身上穿一套剩下一套总不能光着屁股吧。
所以来到商场,开始为约翰挑选衣服,比如说运动服啦,T恤衫啦,西装啦,牛仔装啦等等等等买了一大堆,足够约翰穿上几年的了。买完了衣服就开车买床上的用品,买卫浴用品,在商场一顿大采购花了上万美元,这才把所有的事情全部搞定。
美国的服装其实是很便宜的,只要你不买品牌的西装,花不了这么多钱。那为什么花这么多钱呢?那是因为杨念中这一次打算把自己这个傻兄弟彻底的改造过来,也为兄弟两个的远行做准备。
买完了这些针织物之后,就开始准备生活物品,虽然没办法在公寓开火做饭,更何况约翰他也不会做饭。搞定这些之后约翰也就算是可以在公寓里面安了家了,可是没想到这约翰这小子居然提出来了一个非常古怪的要求。
因为公寓是拎包入住的,只要把床上的东西,自己的衣服带上就可以了,家具什么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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