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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哥,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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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贵的香水也有名牌的包包及衣服,也有些,是买给丁宇杰童装和玩具。

    “楚妍,你跟我计较什么?这些东西又不值钱,我不过顺便买的,你也刚好适用,将就着用一下吧。”

    卓楚妍拿着那个名牌包包默不作声,卓楚妍看来也很执拗的女人,这下,好像有点不高兴了。

    “楚妍,我真的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刚好看见,觉得这包包你背起应该蛮好看的,这包又够大,你平时陪小杰出门,也可以背着,能装不少东西。”

    丁湛柔声解释,然后捏了捏抱在怀里小家伙的屁股,朝小家伙使了个眼色。

    “妈咪,这包包很漂亮,你背上去一定很漂亮。”

    卓楚妍无奈地望了一眼粉嫩粉嫩的儿子,又将视线转到丁湛脸上,然后很严肃地说。

    “小湛,以后真的不要再花这种钱了。”

    丁湛微笑着点点头。

    “嗯,我知道了。”

    然后,丁湛又将送给丁宇杰的礼物递给小家伙,小家伙拿着那张提货单左看右看,一时间搞不懂这是什么东西。

    “爸爸,这是什么?”

    小家伙四岁还在读幼稚园,认得字,但对提货单三个字并不明白。

    不等丁湛回答,卓楚妍便凑过头来,一看上面的字眼,刚刚缓和了一些的脸色,又变得不高兴了。

    “小湛……我说过……”

    “得了得了,我知道,可这是送给小杰得了金奖的礼物。”

    丁湛打断卓楚妍的话,似是不经意地,目光扫过摆在窄小客厅里那架残旧的老钢琴。

    “但是,也不用这么贵重,听说,这种牌子的琴,至少要十几二十万一架。”

    卓楚妍虽然没钱给儿子买这么贵的琴,但对琴的价钱还是相当了解的。因为,她总想着,等什么时候攒够了钱,就给儿子买一架像样的新钢琴。

    “楚妍,我说实话,你可别见怪。这钢琴其实是我一个朋友转手给我的,不是新的,所以,价钱不贵。我想,小杰现在的演奏水平高了不少,是时候换一架音色好点的钢琴了。”

    卓楚妍拿着那张提货单,又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对丁湛说。

    “小湛,谢谢你!”

    丁湛揉着还坐在自己大腿上那小家伙的头,眼睛却是看着卓楚妍。

    “要说谢谢的,该是我才对!”

    卓楚妍站起来捏捏儿子的脸蛋,“好了,我们就别再客气来客气去了。我去做饭,你要在这里吃了再回去吗?”

    丁湛抬手看看表,摇摇头。

    “不了,我还有事情要忙,改天吧。”

    丁湛做事向来很有分寸,眼下也不例外。

    “小杰,爸爸今天还有事忙,就不陪你吃饭了,改天爸爸再请小杰吃大餐,好不好?”

    丁宇杰眨了眨黑亮的眼睛,点点头。

    “嗯,爸爸去忙吧,谢谢爸爸送我的钢琴。对了,爸爸,你还没看我的奖杯吧?”

    丁宇杰突然想起最重要的事。

    丁湛一脸期待与小家伙对视。

    “是呢,爸爸还没看小杰的漂亮奖杯呢。”

    小家伙像泥鳅一样从丁湛的大腿滑落下来,然后扯着丁湛进了唯一的一间卧室。

    丁湛不太自然地站在卧室里面,毕竟,这里除了是小家伙的卧室之外,同时还是卓楚妍的卧室,自己一个大男人擅自闯进一个女人的卧室,能自然才怪。

    等他从卧室里走出来,便真的赶着要走的模样了。

    “小杰乖,爸爸真的要走了。明天小杰的奖品就会送过来,小杰看看喜不喜欢,不喜欢的话,记得要跟爸爸说。”

    丁宇杰点点头,屋子不大,在厨房里的卓楚妍听见丁湛说要走了,围着围裙走了出来,手里还提着一袋东西。

    “小湛,你忙归忙,也要记得准时吃饭。这些东坡肉,小杰爱吃,所以我做了很多,如果我没记错,你小时候也很爱吃,反正很多,你拿些回去吃吧。”

    丁湛这次倒是不客气地将装着饭盒的袋子接了过来。

    “好的,我确实挺爱吃,下次你做这个还给我做些。”

    母子二人将丁湛送到楼梯口。

    “楚妍,这楼梯口招风,冷得很,快带小杰回屋里去。”

    看着母子二人进了屋里,丁湛才快步走了下楼。

    “丁总,现在要去哪?”司机问。

    丁湛在后座伸了伸长腿,他那么高大的男人一直在那小椅子上坐着,大腿都给屈麻了。

    “回家。”

    丁湛回到家,先是去淘了些米好放饭锅里煮,然后去洗了个澡。

    等他洗完澡出来,厨房里那锅饭也煮好了,厨房里飘着阵阵米饭的清香。

    丁湛将卓楚妍给他的那两盒东坡肉拿出来,一盒放微波炉里热,一盒放冰箱里。

    自从离开莫凡之后,他便很少自己煮东西吃,甚至连过去非常热衷的收拾家居之类的琐事,他现在都是请钟点保姆来做。

    偶尔周六日呆在家想吃些住家菜,也叫钟点保姆帮忙做。

    他的冰箱里备有不少食材,却不是他自已买回来的,而他,也鲜少会动手做一顿饭。

    并不是他变懒了,而是,在初初来得g市时,每当做着这些从前与莫凡一起时也要天天做的事,他就会很自然地想起莫凡。

    在厨房里切个土豆,会因为莫凡喜欢吃土豆丝而总是习惯性切成丝状。

    在书房里收拾东西,也会因为莫凡喜欢看影视类的书,而将他自已并不常看的影视类书放在最下面方便拿到的隔层里,而他自己常常要用到的投资方面的书籍反而放在最高的隔层里。

    坐在客厅里,会想起莫凡喜欢客厅总是洒满阳光,于是窗帘长期都挽起来,夏天的时候,便晒得客厅像蒸笼一样热哄哄。

    所有的这些,成了他根深蒂固的习惯,他每天只要一做这些事,就会重复着从前的习惯。然后,会觉得莫凡就在身边,即使是在远离h港的g市,这间只属于他丁湛一个人的公寓里,莫凡也是无处不在。

    有时,他在清晨的露台里喝着咖啡,赏着日出,依稀总听见莫凡在大声叫嚷“丁湛,丁湛,臭丁湛……”,他居然也傻呼呼地将咖啡搁露台上,以最快的速度跑回那间只属于他丁湛一个人的卧室。

    然后发现,那张大大的床上,铺着整齐的床单和被子,床沿上空空如也,并没有那个蓬松乱发嘟着嘴发着脾气的男人的身影……

    那些渗入到生活里微小细节的记忆,只需要无意触碰到相同细节,那个拴着记忆的开关就会随即自动开启,像打开的水龙头一样,那些记忆如水一般朝丁湛涌来。

    一点一滴的过往,流淌积聚成巨大的湖泊,那个叫思念的湖泊,深不见底,一次一次地将丁湛淹在其中,没顶的痛苦一次次地袭向他。

    他怕了!

    自此,他再也不会贸然走进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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