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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俺们结婚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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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俺们结婚吧?(二)

    “宿命”,是一个很古老且充满了无奈之感的词汇。这个词汇代表的意思无外乎是指人生已被设定了一个结局,已发生的不可改变,未来的事也无力改变。正如每个人一生下来的时候,几乎注定了成长和死亡的最终结局。

    当然,结婚并不是人的宿命,没有任何人注定这辈子一定要和某人结婚,一切都要看自己的努力程度和决心。最起码,现在的杨翼认为自己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婚姻结局。鞑靼人来了!辽国使臣也来了!当杨翼从王有胜口中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的机会也来了!

    在杨翼看来,当初高太后曾经亲自给自己赐过婚,而向太后要改变这一点的话,理由只能有一个,那就是自己迟迟不能履行婚约、履行高太后的旨意,而值此举国上下在为高太后祈福之时,自己有必要跟随天子的脚步,为天下作出一点表率,为国家作出一点贡献。

    “可是现在鞑靼人来了!”杨翼拍打着一头雾水的王有胜的肩膀笑道:“这真是一个好消息!有胜,你是我的福将啊!”

    事实上,杨翼从这件事上想到了很多问题。虽然他并不知道鞑靼人究竟是想娶大宋的公主还是想把女人嫁给赵煦,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鞑靼人在天下政治军事大局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首先一个是鞑靼部族所处的地理位置,他们位于辽国和夏国之间的大草原上,那里历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假若大宋朝与鞑靼联姻成功,无疑会拥有面对辽夏的极其有利的战略优势。

    再则大宋朝极度缺马,骑兵部队占大宋朝庞大军事力量的一成还不到。朝廷为了马匹的事情可谓费尽了苦心。王安石在熙宁六年搞出了保马法,以民养代替官养,希望解决宋军的马匹来源。只可惜这项举措收效不大,大宋朝拥有的土地实在不适合养马,普通人家里养出的马除了可以干干苦力之外根本不适合打仗。而现在鞑靼有马啊!位于河套以北的大草原上,那里的马乃是天下最好的马之一,鞑靼每年产出的良马不计其数,假若能定期提供给大宋,那么大宋组建一支横扫天下的骑兵部队便有了可能!

    “我大宋一定要和鞑靼人和亲!”杨翼这样想的时候,还把朝廷与鞑靼的和亲跟自己的婚姻想到了一块。

    在杨翼看来,鞑靼现在还是北方草原上的小部族,大宋朝廷里几乎没有人意识到鞑靼的重要性,甚至对鞑靼人究竟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也未必知晓。虽说皇室历来有娶辽夏高丽等国的女子为妃的事迹,但目下的鞑靼人不比那些大国,在大宋朝廷的眼里恐怕和女真人一般也属于“野人”之流,因此别说是立一个“野人”为皇后,就算是娶为妃子恐怕朝臣和皇室也是不愿意这样自降身价的。

    “不愿纳为妃子,但可以把康国公主嫁过去啊!如此一来我便无忧了!”杨翼知道这样做的话阻力也会很大,毕竟很多年前大汉朝也干过把公主嫁给匈奴的事情,而后人对堂堂大汉向蛮族屈膝求和颇为不齿。更何况当时的匈奴强横无比,大汉这样做也是权宜之计无可厚非,之后的汉武帝不也最终把匈奴给灭了么?而大宋朝则没有任何理由把公主嫁给闻所未闻的鞑靼小族!

    于是乎杨翼认为自己要促成此事就必要要动用一些力量,甚至使用一些政治手段。杨翼非常清楚只有新党才是自己可以依靠的力量。要劝服朝廷把康国公主嫁到鞑靼,就要在“马政”上作文章,而马政的改革涉及到变法,只有变法派才会给予全力的支持!当然,杨翼也知道这样做有很大的政治风险。目下小皇帝还没有亲政,旧党的力量实在是太大,而一贯保持着神秘政治立场的自己突然提出“马政”改革的事宜,就会给人自己是新党的强烈印象,无论是时机还是场合,都不是太合适,甚至有可能对皇帝亲政造成进一步的阻碍。

    但杨翼也别无他法,事情紧急啊!估摸着天明的时候向太后就会提出把康国公主嫁给自己,若是在这之前没把各方面关系都搞定,恐怕悔之晚矣!政治风险该冒就冒,反正迟早自己也要推动改革,那么就让暴风雨提前到来吧!

    “有胜!”杨翼在太尉府的门口深吸了一口气,鼓舞着自己的斗志和信心,道:“再辛苦一趟,你去把蔡汴、苏轼请到太尉府来,就约在半夜时分好了!”

    “汴京城没这么大吧?”王有胜奇怪道:“我去请他们一会就好,为何要搞到半夜?”

    “我还有事要办!”杨翼吩咐了门卫去为自己牵来马,转头对王有胜说道:“我去都亭西驿!都说咱们是自家兄弟,你今天看了场热闹,我怎么着也要去凑合一番吧?”……

    都亭西驿。

    “我怎么觉得大宋朝的月亮比咱们辽国的要圆上一些呢?”萧雅哥站在驿馆的门口,望着早早挂在城边一角的月亮大为感慨!

    说实话首次来到宋国的萧雅哥心情并不是太好。辽国内部的状况不容乐观啊!前阵子女真人退回了东京道,而带给辽国的是无尽的烦恼。虽然目下辽军在耶律挞不也大将军的带领下,于黄龙府战场上一股作气把女真人打得一溃千里,而且女真人似乎内部发生一些莫名其妙的矛盾,好几个部落相互不配合,甚至有的部落还主动向朝廷请和,但辽国的局势依旧不太妙。主要的问题出现在西线战场。鞑靼人趁着辽国主力在东线作战的机会再度挑起了战争,一个月来金吾大将军吐古斯连战连败,眼看着就要退回上京道了,这可如何了得?

    “鞑靼人想跟大宋和亲,如此一来真是如虎添翼啊!”萧雅哥忧心忡忡,他这次负有天佑皇帝耶律洪基的旨意,一定要阻止鞑靼的这次政治企图!只要鞑靼没有大宋这个强援,待到东线战场的局势稳定下来,他萧雅哥一定能率领静江大军,协助吐古斯横扫整个大草原!而萧雅哥对于这次出使宋国的任务还是有把握的,因为他手里有牌,虽然从去年开始大宋朝就一直赖着不再给辽国岁币了,但赖着就是赖着,从名义上讲大宋朝的面子还是过不去的。估计只要自己代表辽国提出从此减免颤渊之盟关于岁币的数量,那么宋国没有理由拒绝!

    “可恨的磨古斯!”萧雅哥回首望了望驿馆。这个驿馆规模之大超乎想象,各国使臣在里面都能拥有独自的别院。只可恨自己还是一来就撞到了鞑靼人,下午还差点动了刀子,而且更令萧雅哥不可思议的是,鞑靼人的最高领袖,北诅仆部落联盟长磨古斯赫然也在鞑靼人使者的队伍中。“他怎么可能丢下战场跑宋国来呢?那么谁在指挥战斗?”萧雅哥奇怪的耸了耸肩膀,他认为自己绝没有看走眼,磨古斯以前到上京进贡的时候他曾经见过:“若非宋人阻止,我早就给你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萧帅!别来无恙否?”大笑声响起,一员宋国官员带着两名侍卫疾驰到驿馆门口。萧雅哥定睛望去,不正是杨翼么?

    萧雅哥百感交集,很久没见过这个人了啊!当初杨翼还是一个卖酒的书生,可短短几年,现在却已经是名震天下的大宋宰相了:“子脱夜间来此,就不怕被人说成里通外国么?”

    杨翼下马,将缰绳交给冲过来的驿馆侍从,上前握住了萧雅哥的手:“一别两年多!萧帅风采如昔,真是令人佩服!以萧帅统领辽国大军之重,尚且不惧孤身来我大宋,子脱又何惧他人闲话,过来看看老朋友也不可得么?”

    萧雅哥面现微笑,心念急转!杨翼跑这来定有缘故,可以肯定和自己的这次使命有关!来看老朋友?那意思就是来看我了?如此不妨先找杨翼说项一番,以杨翼在大宋的影响力,应该可以助自己一臂之力:“子脱真是念旧之人,天佑陛下曾言大宋唯有子脱值得一交!子脱这回可要为我辽国帮个忙。那磨古斯今次前来不安好心,若让其壮大,不但于我辽国不利,间或图谋大宋亦未可知!大宋历来礼仪之邦,若是被其蒙骗得逞,将来其狼子野心、图穷匕现…..”

    杨翼一副惊愕的模样,打断萧雅哥的话道:“磨古斯?你是说磨古斯大人亲自来我大宋?我说萧帅啊!你们辽国不就只有你一个人能打仗吧?磨古斯作为统帅不在草原,怎么你们还搞得如此狼狈?”

    杨翼是真的惊奇,听在萧雅哥耳朵里却像是讽刺!磨古斯来到宋国,你杨翼会不知道么?不是讽刺又是什么?萧雅哥强压怒气,正待打个哈哈不提此事时,却见杨翼挥挥手径自向驿馆内走去,心中这才大惊,原来…杨翼竟不是来找我的?他找磨古斯干嘛?莫非.....

    “子脱!稍等!”萧雅哥疾步前追,终究还是慢了一步,杨翼的声音在远处响起:“萧帅,改天再请你喝酒啊!俺们大宋皇帝的喜酒你可是一定要喝滴!”……

    “你就是磨古斯?”杨翼喝着茶,看着眼前毕恭毕敬的这个彪形大汉。这人不愧是历史名人,长得还是很对得起观众的:“好不容易来俺们大宋,你也不用光站着啊!怎么样,大宋的茶叶不错吧?你们那穷山恶水,喝点好茶不容易啊!”

    “那是!那是!”磨古斯的宋语相当的生硬,他在边上椅子斜着半边身子坐下,心里还颇有点紧张。他是第一次来到这传说中的宋国京城,他的宋语是跟一个姑娘学的,早就听那姑娘说汴京的繁华,今天一见之下真是令他大为惊叹,比起他们大草原,这里简直就是另一个世界啊!以前自己到过的辽国上京,跟汴京一比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估摸着大宋皇帝这么高贵的人是不太可能见自己,光看眼前这个宋国太尉大人就觉得气势压人一头了!

    “我们那里也有茶叶,不过都是辽国皇帝赏赐给我们的宋国茶叶!”磨古斯恭敬的回答:“太尉大人晚上来此,不知….这个…”

    “我来,就是代表俺们陛下问一下你!”杨翼当着这野人的面开始扯谎:“你说你是来和亲的,可究竟是打算嫁呢还是打算娶呢?”

    “这个,我有一个妹子!”磨古斯老实作答:“乃是我们大草原最美丽的明珠!听闻大宋皇帝陛下要立皇后,我代表九姓鞑靼,愿把我妹子奉送给皇帝陛下!”

    “大胆!”杨翼勃然色变:“大草原上旷野星空,特别适合作梦是吧?我大宋皇帝乃天下九五至尊!你们鞑靼什么玩意?还想当皇后?就算是契丹人,来俺们大宋也不敢提如此非份之妄想!”

    磨古斯被杨翼的样子吓了一跳,好半天才迟疑道:“要不然,要不然就把我妹子送给皇帝陛下,做妃子?我大草原的上女子确实不如宋人,但做妃子也不算差啊!”

    “是么?”杨翼斜视磨古斯,冷笑道:“攀上枝头当凤凰,想得倒是美啊!你去我大宋朝堂上把这话说出来看看?信不信当场就把你砍个十截八段的?”

    “不会吧?”磨古斯骇然道:“我听说天朝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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