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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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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也不知道主公是怎么想的,居然大笔一挥,命令国内本就不多的预备机动部队去支援塔洛斯。要知道,当时英格兰尼已经向欧巴尼亚宣战了,而且我军在布雷西亚战区还居于劣势呢!

    尽管在政治、经济方面几乎是个白痴,不过拉库里仍然知道:主公不顾自身压力的前提下向塔洛斯提供支援,正是为了获得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巨大利益――为了得到盟友尽快的支援,罗格国王出让了一些地区的为期三十年的管理权和税收权。根据条约的规定,随着战争的持续进行,为了继续获得欧巴尼亚的支持,塔洛斯将会出让越来越多的地区。萨拉丁说这种蚕食比起纯粹的军事征服要好得多。

    派往那些地区进行管理的官员,人事权由塞维尔女公爵全权负责;税收虽然是进入国库,但最开心的毕竟还是财政大臣阿拉卡。所以说,这次与塔洛斯签订的条约最受益的是塞维尔女公爵和阿拉卡,而直接受害者则是兰特国王和拉库里。

    据最新的消息说,英格兰尼的军队离鸠格市已经越来越近了,如果不是将预备的机动部队派遣到塔洛斯去,布雷西亚战区怎么会出现这种窘境呢?不过象大多数欧巴尼亚人一样,拉库里根本不担心布雷西亚的战局。在拉库里的心目中,兰特国王是天神一般的存在,而神是根本不可能被战胜的。

    拉库里本人之所以会产生受害者的自觉,是因为追击史蒂夫部的过程中无法得到飞翼部队和泰坦战士的帮助――为了安抚塔洛斯的国王罗格,原本的战争利器飞翼居然沦为了运输兵源的工具,而泰坦战士则远赴塔洛斯王国的首都,成为了罗格国王的“仪仗队”。塔洛斯虽然遭受了攻击,可目前它的首都还安全得很。让泰坦战士保护躲在首都的罗格国王,不是仪仗队能够是什么?!

    如果有飞翼部队或者是泰坦战士的帮助,这场仗应该好打得多吧。

    可惜。

    算了,还是想想只靠自己的死神兵团应该怎么对付史蒂夫吧。

    双方一追一逃,现在已经离法兰西斯的首都巴塞很近了。史蒂夫部离巴塞市只有三天的距离,不能让他舒舒服服地退进巴塞去。拉库里虽然鲁莽,但他并不至于狂妄地认为仅靠死神兵团一个兵团就可以攻克法兰西斯的首都巴塞。至于说援兵……

    多明戈都要求自己原地待命了,怎么可能指望援兵呢――至少在短期内是无法指望的。

    必须在史蒂夫部退入巴塞市之前将他们截住。今晚让兔崽子们好好休息一下,明天一定要将史蒂夫那狗日的逮住!

    反正只不过是半天的距离嘛!

    部队的行军速度总是受最慢的兵种所限制的,而通常来讲,最慢的部队总是辎重部队。随军辎重的运输方式大致有三种:人力,骡马,马车。以人力运输辎重是最吃力的,也是最为常见的;以骡马运输速度最快,不过这种方式的运载量却远远不如马车;马车或是牛车的运载量最大,在路况良好的前提下速度倒也不慢,但是如果地形复杂,则不宜使用。

    据情报得知,史蒂夫部的辎重部队使用的大多是牛车。牛车每小时的速度不到四公里,而士兵正常的行军速度每小时候至少可以达到五公里。如果强行军,步兵每小时行军十公里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史蒂夫部的后卫大约中午一点钟离开这座庄园,就算他们行军五公里,离这儿最多也才十公里的距离。如果好好休息一个晚上,即便明天只是以每小时六公里的速度行军,也可以在五个小时内追上敌军的后军和辎重部队!反正今天晚上追击敌军显然是不合适的。

    明天见,该死的史蒂夫!

    想到这里,拉库里痛快地向副官下达了就地扎营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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