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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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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神剑杀出一条血路或许是可行的,但那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我气愤地大声嚷道:“我要知道最简单、最省力的办法!”

    “这就是最简单、最省力的办法啊。”

    瞧着兰仆一副轻松肯定的模样,我愈加肯定他此时出问题了。兰仆向来是我的精神支柱,现在精神支柱完全垮掉了,真是令人无奈啊。

    我长叹一声,问道:“你会跟在我身后出去吧?”

    兰仆漫不经心地点头。我自然不放心,追问一句。“如果我遇到危险,你会保护我吧?”

    兰仆还是点头。

    靠人不如靠己!(主要是兰仆脑袋坏掉了,我没人可以依靠。)抽出杀神剑,我默默地吸了口气定住心神。然后,抱着必死的觉悟,我慢慢走出洞口。

    站在洞口,我紧握着杀神剑催发出凄历的杀气,借此壮胆。结果发现了一个令我喜出望外的现象。

    并不讳言自己很害怕,但至少我不至于害怕得发抖。魔兽们比我更害怕!

    向前猛踏一步,结果那些魔兽纷纷支持不住,匍匐在地。

    为了安全起见,我忍不住问已经被我确定为疯掉了的兰仆。“怎么回事?”

    “杀神剑的前任主人是魔王,主人得到这柄剑的时候,兽人总巫师不是告诉过你吗?前任魔王在这柄剑中留下的气息虽然不足以令魔族和高智商魔兽畏惧,不过对于眼前这些魔兽,已经完全足够了。”

    我惊喜交加。“你的意思是说:这些魔兽不会再攻击我了?!”

    此时娜弗丽极具个性的,类似猫咪叫声的龙啸在我身后响起。兰仆翻译道:“娜弗丽说,与其说魔兽畏惧你,还不如说它们畏惧于你手中的杀神剑。”

    这时候我的心情很好,所以不计较娜弗丽跟着我跑出了山洞,也不计较那句话里面有贬低我的意思。

    忍不住幻想:如果能够令这些魔兽全部臣服于我,那么率领着全魔界的魔兽与英格兰尼交战,指到哪里,就打到哪里。那可真是爽呆了。

    “兰仆,我能够把魔界的魔兽都抓到布雷西亚去吗?”

    娜弗丽不甘寂寞的叫声再次响起。兰仆说:“娜弗丽刚才说:‘白痴!别说令数量众多的魔兽臣服本身就不可能,就算它们全都臣服,也不可能容易地进入人间。要是它们能够轻易出入魔界和人间,那人间岂不是早就大乱了?’”

    我尴尬地咳了一声。“兰仆,以后娜弗丽说的话你选择性地翻译一下。骂我的话就不要翻译了。”

    真倒霉,只是一时太高兴了所以没有想得很细致嘛。被娜弗丽骂还不能和它计较――和这个小路痴计较,我不真成白痴了?

    兰仆又耸耸肩。“普通人与魔兽建立主从关系,通常只能是一对一。每个人每天都可以产生一种特殊的物质。为了便于主人理解,我便称这种物质为爱心吧。不同的人能够产生的爱心值不同,有的人产生的爱心值甚至不足以令一只冰狼驯服,有的人却可以令猞猁驯服,而有些超级魔兽使甚至可以同时指挥几个魔兽。”

    “每与一只魔兽建立主从关系,都需要分配一定的爱心值给那只魔兽。越是强横的生物,就往往需要分配越多的爱心值。如果超级魔兽使拥有的魔兽数量过多,魔兽分配到的爱心值不够,那么它们可能逃跑,甚至暴起伤害主人。至于猞猁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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