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又沒谈过恋爱。你懂什么叫爱情。什么样的爱情又让人欲罢不能。”
“切。不是非要谈恋爱了才懂的好么。我过的言情小说。都够你谈一百次恋爱了。”说着。她拿着手中的。又吸了吸鼻子。眼泪“啪嗒啪嗒“的流着:“哎。你说。不就是父女恋吗。又沒有血缘关系。在一起就好了啊。怎么就这么能折腾人呢。妈的。好感人。感人死了。这作者是要作死作死的啊。这么煽情。”
奇葩同桌的什么话。千寻都沒有听进去。唯独那句“不就是父女恋吗。又沒有血缘关系。在一起就好了啊。”像是将她整颗心脏都给震住了一样。
她几乎是有些颤抖的伸出手。指着同桌手中的小说。问:“我能吗。”
“切。刚刚不是还一副不削一顾的模样吗。这会儿。又要了。”同桌撇了撇嘴。一边嘲笑着。可一边还是将那本递给了千寻。
那本。千寻读得很认真。很仔细。那其中。就算遇到了一些自己不懂的字。她也都一一拿來了同桌的字典查。
她是在读完那本以后。心情变得极差的。整颗心都是史无前例的难受。
那个故事。终究还是以悲剧结尾。女主爱男主。爱得要死。可却还是亲手将男主送到了别人的婚礼上。
在婚礼上。她流着泪。叫着那个叫白齐的男人爸爸。叫着那个叫苏媚的女人妈妈。可是沒有人能够明白。她到底割舍掉了怎么样的一种感情。
完以后。她的脑海里。回想的始终是那部小说里面的一句台词:
其实她知道。不是他沒有办法爱。而是。他沒有办法对一个8岁的孩子。产生那样有违常理的感情。即便是后來。她已经慢慢的长大。长大成为她觉得可以和他匹配的地步。可是。在他的眼里。她仍旧是他眼里。第一次遇见时的那个八岁的小女孩。那个需要他宠爱。需要他呵护。难过时沮丧时。需要他安慰的小女孩。
这不是推脱。这是现实。
那一天。千寻第一次逃了课。在马路上哭得撕心裂肺。
然后。她一头扎进了不夜城。
她就是在这样难堪的心情下。到了一直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李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