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这也让林平之彻底爱上了这种依靠速度,欺负人的感觉。他准备要在这条路上走的更远!
想一想,当你拔剑一个个跟数人头一样,挨个点名。然后你回到原地轻轻吹落剑上的血花,还剑入鞘敌人还未发现自己已经中剑。你就会知道,那种感觉绝对是他人所无法想象的!
这就是格调!
这就是风姿!
只有菜鸡才规规矩矩拔剑对砍,高手都有自己的特点!没有一点特色,怎么让别人记住你?
林平之吹落剑上血花,还剑入鞘翻身上马,打马就冲了出去。对于倒在地上的十来人,看也不看。轻剑快马,斗笠青衫,杀人而走,一切都是江湖中人应有的样子!
“书剑同修止十年,是是非非千万千。”
“日移月换孤星在,人间随处一片天!”
诗号飘摇,人影渐远。
他那招摇的样子,让一些躲在暗处的人惊讶不已。
“这就是福威镖局的遗孤林平之!听说他不过三流水准,怎么今日武功如此可怕?”
“莫非……他练成了家传辟邪剑法?”
说起辟邪剑法,他们气都粗了几分。暗处之人一个个都有些心痒难耐。
“看他去的方向,估计往青城去了!”
“有好戏看了!”
“走,看看去!”
“喂,我说你们找死去啊?虽说我也对辟邪剑法动心,可这东西哪个大人物不想要,哪里轮得到我们?”
“不错,今时今日的林平之我们惹不起,只怕我们齐上,也不够他一剑杀的!”
“余沧海我们也惹不起!”
“不错,两人我们都惹不起,不过两虎相争必有一伤。林平之杀气腾腾而来为的是报灭门之仇,你觉得他们有缓和的余地吗?”
“你的意思是?”
“他们之中必然有一人会倒在对方剑下,二者都非弱手活下来的只怕也不会好受吧?这不就是我们的机会吗?”
“我们这么多人拼也拼死他,用毒的用毒,偷袭的偷袭。就算最后赢得是余沧海,我们捡个便宜也能灭他满门。到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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