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堤岸,跑到成枫大道,再到晏雨街,转个弯,便是市中心的标志性大厦。
程天籁总算停下来,弯着腰,撑着膝盖大口呼吸。薄毛衣已经完全湿透,她把外套脱下来拽在手上,抬头看了眼宋昂,他倒是没事人一个,从容不乱的,嘴角带笑。
两个人对视一眼便都笑出了声。
天籁笑着笑着,连眼里都是眼泪。她胡乱一抹,手停在半空,然后慢慢的,慢慢的垂了下来。她低着头,又恢复了沉默。
“舒坦了吗?”宋昂问,不等回答,他又说:“不舒坦才好,我才能带你去另个地方。”
她一听就赶紧摇头。
“你放心,不用再跑步。”宋昂一跨步,捞起她的手收紧,十指相扣是最严实的方式。
他们进去了大厦,这是扬名集团的主楼,行政办公均在此处,建的气势辉煌,大厅接待见到来人是老板,都颔首微笑,宋昂直奔电梯,那架势是迫不及待的。
程天籁也没有恼于他刚才的举动,她有一种豁出去的劲儿,什么顾虑和担心这一刻都烟消云散,他们牵着手,被别人看见又如何?反正他才是老板,他的员工只认识他。
也无暇顾及他要干什么,带她去哪里都无所谓,这种未知的刺激和探险让她雀跃。极致的痛苦之后,连勇气都变得极端。
“你不问我带你去哪吗?”宋昂笑着问。
她偏着头,倦容里也有了欢喜,“把我卖了。”
“不值钱。”宋昂靠着后壁,电梯四面都是浮雕的铃兰花图案。他懒散散的模样,全无平日的严肃,“商品太粗糙,成本太高,真的不划算。”
“我不管,你自己看着办。”她笑着,“卖不出去,我就赖着你混饭吃。”
本是一句玩笑话,她混混沌沌的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宋昂却突然的抬头,笑容褪去,变得极认真,他说:“好啊,我同意。”
声音浑沉,“天籁,我养你。”
她的眼前一片迷蒙,像是短暂的失忆,她不停回想他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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