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以前从来不穿。
“这里的清汤排骨面最有名,再晚点,学生下自习,可就难坐到位置了。”程天籁打破沉默,如常谈话一般。
宋昂点点头,“你点吧,都好。”
老板的笑很喜气,问俩人吃什么。
“两碗排骨面,一碗不加葱。”程天籁一怔:
宋昂,是从来不吃青葱的。
他目光直直,心里的狂喜一点一点迸出,像是珍宝遗落,却又失而复得。
“你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你过得好不好?”
两人同时开口。
程天籁连忙低头拨开筷子,假意镇定地说:“挺好啊,我在温哥华念完书,就和陆唯回来了,开了一家公司,还不错。”
“我们也入选了信林的招标,日后还要有劳宋总多多提点呀。”她双手合十,表情俏皮。
宋昂低眉垂目,不应答。他是风姿卓越的男人,正当年,家境的熏陶,经验的历练,成就了这一身锋芒。
程天籁怅然,当年和他提出分手,也是一顿晚饭,对面而坐,都过去那么长时间了,她还记得他的每一个表情。
“你和陆唯怎么走到一起的?”
“在美国读书,就碰到了呀,很巧吧。”程天籁继续说:“以前就觉得他有趣,和他在一起很轻松,没有压力。”
她特意强调着,这是一段久别重逢的再续前缘,陆唯能够带来缺失的安全感。没有压力,没有算计,没有人情世故,她很喜欢,是命定的爱人。
宋昂心里一沉,被这些话细细碎碎折磨着,日思夜想的女人,兴高采烈的说她很幸福。
没有他的世界,她更幸福。
宋昂觉得挫败,这种挫败,可以忽略理智和理性,随心所欲惯了,已经很难被挑拨情绪,程天籁是个天大的意外,让他的优越感无处可寻。
宋昂沉默地吃面,商务衬衫是白的,合身的同系黑裤,精简清爽,更显得气势不凡。
想起那日对曲凌说的话,时间不公平,对帅哥尤其优待。
可不是吗。
程天籁自顾自的笑了笑,宋昂的动作一停,然后放下筷子。
从面馆出来,两人并肩,沿着狭窄的内街慢慢走。学生下了自习,人多起来,程天籁被挤的往他身边靠,擦肩的次数一而再,宋昂索性抓住她的胳膊,眼明手快地走到大街。
宋昂没有放手的意思。两人又走了一段路,程天籁突然说:
“宋昂,放手吧。”
一语双关,字字带刺。宋昂非常绅士的照做,“去哪里?我送你。”
“不用,你也没开车,这里有地铁回家,很方便。”程天籁指了指马路对面。
“好,路上小心。”宋昂说完就走了,留着挺阔的背影,没有一丝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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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陆唯就把人堵在了门口不让进。
“死开,我没喝酒。”程天籁懊恼,凑近了说:“不信你闻。”
这是他俩常上演的戏码,陆唯怕死了她的千杯不醉,想到一个女孩子酒池肉林里打打杀杀,又心疼又抱歉。
他夸张的到处嗅,程天籁一巴掌打掉他的鼻子,“你属狗吗?”
鞋子甩开半米远,小背包丢向沙发,没中。陆唯一边跟着收拾,一边看她倒了大杯水咕噜咕噜。
“别和我说话,很烦。”程天籁往沙发一倒,什么都不想说。
到嘴边的话吞了下去,“我去给你放水洗澡,还用玫瑰那款精油吗?饿不饿?给你温牛奶,出来喝好不好?”
他一连串的问句,程天籁一个嗯字了事。
刚准备去放水,茶几上的手机震响,陆唯边接边走,才几步就停住。他猛地转身,陈天籁不高兴的瞪他。
“警、察,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