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兄弟,不知道恐高症你能不能治得好?”
……不一而足。
李杨真是哭笑不得,看大家这意思,倒像是把自己当成医生了。
不远处,是一脸郁闷、无奈、沮丧兼嫉妒到极致的罗风,他本来是想借着这次机会让李杨出丑丢脸,哪知道到头来他却变成最受欢迎的人物,这么看来,他之所以这么受欢迎,倒是因为自己给他做了嫁衣了。
李杨如此受欢迎,他越看越是嫉火中烧,继续待下去也没意思。这次计划,可谓是他以全线告败收局,就连招呼也没脸和杨蓉打一下,就灰溜溜的溜了。临走他有点怨恨般地看了李杨一眼,这个梁子,算是结下了。
那边李杨好不容易劝走了围住身边的数百人,不过看那架式,还有越来越多的人用期望的目光望着自己,怕被他们纠缠,反正自己这一行人饭也吃过了,就准备走了。
一行人来到吧台结账的时候,吧台那位漂亮的收银小姐眼神放彩的盯着李杨看,一时间都忘了招呼。等李杨咳嗽一声,漂亮的收银小姐才如梦初醒,红着脸道:“这位先生,请问……请问尊姓大名?”
李杨虽然一身打扮很不入流,旧衬衫旧西裤旧旅游鞋,完全是周星星穷装逼式,但他刚刚弹琴之时,举手之间,有说不出的优雅飘逸,再加上他本身脸蛋就长得挺清秀,两者结合,完全符合女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的形象,这种出众的人物,收银小姐怎么会错过知道他姓名的机会呢?
倒是李杨一愣,这还是第一次,有人以“先生”对他相称谓,也还是第一次,一位这么漂亮的陌生小姐以这么尊敬的语气和自己说话,他一愣神的时候,身边的胖子得意的道:“他叫叶风,我哥们!”
胖子将“我哥们”这三字咬得特别重,自豪的语气不言自表,仿佛能和李杨成为哥们,是一件十分骄傲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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