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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土著?流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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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生命体能够离开自己所居住的星球,进入到宇宙空间,他们还是只能算做土著。因为他们毕竟还在着自己的家园。只有没有家园,就像无根浮萍一样在宇宙中不停漂流、冒险的生命,才有资格被称为流浪者。比如我们哈克雷斯一族。”

    说到这里,哈克雷斯地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表情,但依然看起来很是诡异。

    “哈克雷斯一族,拥有掌控时间与空间的能力,我们踏着时间长河地巨浪,永远不停的浩瀚星空中流淌,这整个宇宙,就是我们的牧场!”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心下嘀咕:什么流浪者,说的到是好听,其实不就是一群宇宙海盗吗?

    于是我仰天哈哈一阵大笑,道:“你们哈克雷斯就这样自相为流浪者?在我眼中看来,不就是一群在宇宙间流窜的蝗虫吗?除了搞破坏外,你们还能做什么?估计你们所谓的流浪。就是榨干一处地方,然后再把目标放到下一处。这样的生活,和丧家之犬有什么区别?”

    哈克雷斯脸上的神情变了,那副货不对版地笑容看起来更加诡异,而他的语调也显的急促了一些,道:“对于绝大多数的土著来说。他们又懂得什么叫做宇宙?在这个茫茫的星空中,最强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我们哈克雷斯一族拥有强大地力量,我们有能力使自己的足迹踏遍这个宇宙海一个角落,对于土著们来说,我们和神有什么区别?那么土著向我们这样的神奉献所得,又有什么不对的吗?我们踏着元素能量潮汐的高峰而来,又在元素潮汐的低潮中离去,时间和空间这些桎梏都对我哈克雷斯一族无效,我们地能力就算被称为神又有何访?”

    我再次仰天大笑,道:“真是没见过像你们这样的跳梁小丑,自恋到这种程度,实在是笑掉了我地大牙。难道你们自认为自己的实力强大?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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