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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尽情之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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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时,选能医者通过考试录用,诸职医;助教、医生医术不精,治疗多失误者,经上级查验属实,另选合格者充任。

    (三)官办药厂与药店

    宋代药物被列为专卖品,由市易务卖药所经营。熙宁九年(1076)神宗诏令撤消合并旧有的熟药库、合药所、卖药所,在京城开封设置太医局熟药所,又称修合卖药所,通称药局。委官监制和销售成药,为官药局的创始。熟药所出售的成药比生药使用方便,很受医生和病人欢迎。经营一年来,收息钱二万五千缗,效益显著。崇宁二年(1103)熟药所增加至5所,另设“修合药所”2处,为制药作坊。

    政和四年(1114)“修合药所”改称“医药合剂局”,“熟药所”改称“医药惠民局”。南宋绍兴六年(1136)于临安设熟药所4处,其一为和剂局,由翰林医官院选保医官辨验药材。

    绍兴十八年(1148)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熟药所除日常以优惠价格向民间出售药物,向地方批发,交换药材外,还制定有每逢夏季,冬季和疫病流时施医给药制度,轮流值班制度,药品检验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制定及实施促进医药事业的发展在中国医药学史上有其积极意义。熟药所的设立,使《和剂局方》得以推广,成药使用有所普及,给民众医治疾病带来了便利,是宋代医学发展的特色之一。可惜原是嘉惠人民的官药局,随着宋政府的日益腐败,变得有名无实。

    (四)与医有关的慈善机构

    1、安济坊

    政府设立病坊收容穷困无靠病人,给予医药照顾,滥觞于南北朝,唐代有悲田养病坊之设。宋代的病坊设置有较大发展。崇宁元年(1102)置安济坊于各路,收容贫病无靠者给予医药。病人依病情轻重异室居住,“以防渐染”,又有厨舍以调制汤药饮食。

    另有养济院收容呈病在道,旅店不能容留者,轮差医生诊治,俟病愈后再给钱米遣还乡里。政府对安济坊的医生和管理人员订有奖惩条例,并委官经常检察。此外,当时地方官绅也有个人出资建立病坊,从事慈善事业,收治贫困无靠病者。

    宋代病坊备有病房,医生和记录治疗效果与失误的,“手历”(类似令之病历记录表),以便年终考绩,其组织已渐具“医院”雏形,理宗绍定二年(1229)绘制的平江图(藏今苏州市博物馆)已见有“医院”地名记载(宋政和三年(1113)升苏州为平江会,该府即今苏州市)。

    2、居养院居养院始于唐代的悲田福田院。宋元符元年(1098)淮东路设官房,居养鳏寡孤独贫困不能自存者,月给口粮,病者给医药。崇宁四年微宗赐名“居养院”,居养人的口粮,日用钱,冬季柴炭钱,政府也都有具体规定。

    3、病囚院

    此院亦称病牢,为监犯治病的医院。真宗咸平四年(1001),今诸路置病囚院,医治持杖劫贼、徒、流以上病囚,其它病囚得保外就医。

    宋代的医学教育

    宋代医学教育虽然不如唐代稳定,却有所改革和发展,医政与医学分立,太医局成为国家最高医学教育机构,地方也设有“医学”专门培养医药人才破天武神。

    (一)国家医学教育机构

    太医局

    医学教育设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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