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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话议经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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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友求荣。

    范冲喝了几盅酒便说告辞,胡安国笑着摇头,也不强留他,吩咐三子胡宁送范学士到府门口,便与谯定说起上午政事堂议的荆南路经界田亩奏议。

    ***

    枫阁内,名可秀也正和丁起说着李椿年的经界田亩。

    李椿年原是宣州宁国县令,因在宁国县推行经界田亩、平均赋税卓有成效,五年内便连升通判和知州,后来荆湖南路邵州溪峒叛乱平定,又从宣州迁知邵州。

    名可秀将李椿年调到邵州的目的就是为了经界田亩。

    邵州溪峒叛乱原因很多,但究其根底还是土地税赋遗下的祸患——

    以前,朝廷从毗邻峒民的乡里集人户为义保,又从蛮峒中选人户组为峒丁,作为兵户登籍在官府名册,捍卫汉峒相邻界境,并按人口给田,禁止擅自出卖和私自交换,一丁一年交租三斗,没有其他徭役;

    但道宗政和以来,州县征敛百出,或重复摊派,义保峒丁租赋不复旧制,便有私自将田卖给溪峒换钱粮的,一旦税吏催科上门,就举家迁出,依附溪峒;而官府仍按旧籍催科,使乡民在固定租赋外又得加税填补空额——公家靠此取利,怠慢不查销空籍,每岁征总赋,乡民不堪其苦,反而投靠依附溪峒。又有狡猾的世家大族将田产隐匿在峒人名下,躲避租赋。如此种种,使得汉民省境和溪峒的地界渐渐模糊。而溪峒愈侵省界,致官府失税,蛮獠日强。

    要解决溪峒之乱,武力镇压只是一时之策,要彻底消弭隐患,必得实现真正的“招安”——若官府能让峒民安耕适织,谁还有心叛乱?

    是以,当荆湖南路的武安军平定邵州峒乱后,朝廷便以李椿年为守臣,一是整饬溪峒,重定溪峒羁縻界;二是恢复峒丁旧制,招收未附叛乱的溪峒猺人为峒丁,归入武安军,驻守护卫界境;三是重新堪分田地,查出被世家大族买去的峒丁田地,因违法买卖一律充公,并按户分给峒丁耕种,重立户册。

    及至峒丁的田地重新堪分到户后,李椿年便在整个邵州渐进推行他的经界田亩法。

    即:重新丈量土地,按实际土地的数量、肥瘠确定税额,多地多产者则多纳税,少地少产者则少纳税。

    李椿年先令官户、民户各依书式填报户主姓名、田地面积、四至、土色、丘段及来源(典卖或祖产),并附田形地段图。

    然后,官府派出衙差丈量土地,以乡都为单位,逐丘进行丈量,计算亩步大小——以五尺见方为一步,六十步为一角,四角为一亩,计算亩角。丈量后造鱼鳞图,保各有图,大则山川道路,小则人户田宅,顷亩阔狭,皆一一描画,使之东西相连,南北相照,各得其实——合十保为一都之图,合诸都为一县之图。

    再辨别土色高低,确定肥瘠等级,均定苗税。

    最后,每户置簿,登记田主姓名、人口,田数量、肥瘠等级、税额等,建立起合户籍、地籍、税籍为一体的“砧基簿”,赴县印押,永充凭证,做到“民有定产,产有定税,税有定籍”。如此,田主按籍纳税,官府按簿收税,清楚明了。若有典卖交易,迥须各持砧基簿和契书对比批凿,官府备案改户,以防隐田之私。

    经过一年经界,邵州查出一万六千七百多顷漏税田,成效俨然,但也招致了官户戚属和地方豪户的忌恨,便有通门路的,告到荆湖南路转运使司和提刑使司,说李椿年借丈量田地行贪污不法事,又驱衙差欺压百姓……。却被转运使刘一止驳了回去,并令提刑司将涉嫌诬告之人下狱,立案审查量刑,震慑了一干豪强大户,之后邵州无人再敢阻挠李椿年经界量田。

    如今李椿年在邵州已任三年,经界均税成效卓然,便上报转运司使,请求在荆南路推广经界,并呈上他撰写的经界法二十四条。

    刘一止正有此意,便上奏朝廷请在荆南路设立经界所,推行经界法,并附李椿年的奏折。

    政事堂三种意见:一是支持——赵鼎、叶梦得,二是反对——胡安国、范宗尹、章谊,三是建议慎重,不全然支持也不全然反对——朱敦儒、谢如意。

    丁起当然期望推行经界法,“方田均税”是大宋开国以来,多少有识之士孜孜以求的理想。但从郭谘首创“千步方田法”,力行清查田亩,到王安石变法,推行《方田均税条约》,最终却都未能克竟其功,实现“厘清天下土地税收,增赋富国”的目的。丁起不得不慎重,前人的失败足以成为教训。

    “……臣观郭谘、王荆公方田之法失败,皆因豪强的强烈反对而致。尤其王荆公变法,在土地抑并严重的京东、河北、河南、河东等路施行,更是得罪无数勋贵戚属。如今,我朝要行经界,也必有此等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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